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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自如來往各界。為了避免三千年前的悲劇再次發生,先知早對迷霧之雲做了改變,除了穿過迷霧之雲增加失敗的可能性外,迷霧之雲本身也開始在移動。”

齊小新心覺不對,皺了一下眉頭,道:“那還是雲嗎?”

胖墩脫口道:“迷霧之雲本來就不是雲。”

齊小新只覺這句話繞口。他好奇道:“既然不是雲,那是什麼?”

胖墩解釋道:“迷霧之雲本來就是先知為星臨界三十七界建立的空間陣法,只是為了避免境界低微的人誤入其它星界,遭到殘害,所以先知將它用雲氣遮掩,白天是黑色,晚上是白色,陣法也設在百丈的高空,除了長翼的種族,一般種族的族人,如果境界低微,很難上去,這樣一來,就避免了無故生命進入異界送死。”

齊小新恍然點頭。他在地圖上面找到一朵烏雲,其上標了“空靈山”三個紅字。努力記下他所在的位置以及這朵烏雲的運動方向,他這才把地圖重新摺疊成一小塊,放回原位。

“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胖墩關心道。

齊小新看向冷冰冰,見她眉間苦色稍減,寬慰一笑,道:“你知道她需要幾日才能起來走路嗎?”

胖墩沉吟了一下,道:“以你現在的實力,少則一月,多則數月才可勉強行走。”

齊小新轉過頭來,看向胖墩,露出凝重神色,道:“今天是九月五日,還有四天,試劍大劍就會召開,如果她三天能夠自如走動了,那是最好,如果不能,可就不太好辦了。”

胖墩一愣。它臉上閃過疑惑的神色,道:“你也想成為劍聖?”

遠行千里,前來亡靈深淵,後來又入星臨界其它星界,但他目的卻絕非劍聖。從一開始,他都只是為了一柄劍而來。但那一柄劍除了它的第一代主人是人間之神,其餘列代主人,無一例外,均是劍聖。要想取劍,可能必須成為劍聖,不然的話,劍早晚要回歸命中註定的劍聖之手。

想到這裡,齊小新不由苦笑起來,道:“我不想成為什麼劍聖,如果是淫聖,我倒可以考慮一下。”苦中作樂,必非真心話。頓了一下,他卻說出了真心話,“我出生在東大陸的一個普通山村,雖然其中多半村民看不起我,認為我是一個沒爹沒孃的野孩子,村中的孩子,在小時候,他們經常讓我躺在泥水裡面打滾,讓我去爬最高的樹替他們掏鳥蛋,但那棵樹上根本不可能有鳥蛋,他們只是把我當猴耍,結果我並不願意受他們擺佈,因此身上常常就要多幾塊顏色了。”

齊小新的臉上有了欣慰的笑容,“不過,也像有李大媽、胖大嬸、徐大爺、秋大叔這樣的好人。在我飢餓的時候,他們能讓我吃上熱飯,身上的衣服破了,李大媽也能替我補好,他們還教我苦中作樂,極積面對人生,在錦衣村的日子,雖然比較艱苦,但是,那是我最悠閒的時光。”

活了三千多年,論年紀是個老人,可是不知怎麼的,胖墩對於這個開啟心扉,說出真心話的少年,總有種欲言又止的感覺。“那是什麼原因,讓你離開村子,要以身犯險來到雲荒大陸?”

齊小新身子一震。他看了幾眼冷冰冰,然後把目光投向前。目光逐漸火熱,如燃燒的火炬,“有個女魔頭殺了其餘的村民,我不得不逃走。”

胖墩大為吃驚,道:“女魔頭?”

齊小新目中的怒火,徒然熄滅,神色哀傷,“對,就是那個女魔頭,她很有可能是赤焰紅狐的後人。就是她的狐姨。”

胖墩大感迷惑:“怎麼會是赤焰紅狐的後人?”

齊小新凝視胖墩,道:“相貌,衣服一模一樣,不可能錯。”突然皺起眉頭,沉默了片刻,“除非……除非世間真有長相如此相似的人,而且穿衣風格也是一樣,但是,前者有可能,但是加上後者的話,怎麼可能。那女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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