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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朱明穿一件長裙子,戴一件披肩,那件披肩是非常美麗的,彩色繽紛,襯著她的濃髮,大眼睛,唐說得對,她是這麼威風,這麼明艷,我看呆了。

朱明看見我連忙打招呼,過來親我地下。「家豪,明天記得找我。」她並沒有看我身邊是誰,便走了。

我的女伴倒是有點吃醋。「那是誰?」

「我的未婚妻。

「呵,她就是朱明呀!」她服帖了。

我不響。

「所以說男人都是壞蛋。」她說,「那麼漂亮的未婚妻還來約會別的女人。」她媚笑著。

這種話是每個女人愛說的,我實在是聽得很膩,那夜我喝酒喝得不痛快。

朱明始終對我不在乎,完全是一個幼妹的感情:哥哥不交女朋友當然最好,有了嫂子也無所謂,這算什麼未婚夫妻,太荒謬了。

第二天她見了我:「爸媽要看我們的照片,我們用自動照相機去拍幾張吧。

「好好的到照相館去拍。」我說。

「那多貴。」她說,「我不贊成。」

她不贊成,我們兩人之間的關係她並不重視,結果還是去了照相館,印出來的照片很美,像一幅油畫,我寄回了香港。

朱明自從出院之後過得太得意了,她自己常常揚言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我一笑置之。

聖誕我想與她去瑞士。她說巴黎。我說瑞士,她說巴黎。

「巴黎有什麼好?你又不是愛吃愛穿的人,我取笑她,「一天到晚是爛褲子爛披肩,吃罐頭湯與麵包。」

「巴黎有美術館!」她理直氣壯的說。

所以我們決定去巴黎。

我到過巴黎那麼多次數,自己去,與琪琪去,都很高興。在巴黎每個人都可以找到他要的東西,從漂亮的女人到漂亮的菜式。但是這一次我什麼也沒找到。

冬天到巴黎實在不是好主意。

朱明在天涯海角都可以找到知己,去一趟美術館,一個人進去,成群結隊的出來,一起喝咖啡,吃麵包,高談闊論,我被撇在一旁。

天氣很冷很灰,穿了大衣戴手套還要搓手,不停地下著毛毛雨,還是美麗的巴黎,我卻這麼寂寞。

我們睡在旅店同一間房內,不到三天,朱明的床那邊已經堆滿了畫樣、瓷碟、顏料,都是她的寶貝。

我忍氣吞聲的睡另一邊床,總不能在巴黎與未婚妻吵架吧?於理不合。

自現代美術館出來,我買了兩條麵包,朱明一邊吃一邊走。「那十多座像,型狀完全一樣,顏色不同——」

「垃圾。」我說。

「家豪?」她住了腳。

「垃圾!騙人的垃圾!」侮辱了朱明的宗教,我覺得痛快,我常常有意無意地傷害她。

朱明不出聲,她的快樂消失了,她照例不敢反辯,只是默默的走著。

我說:「我們去美心吃飯。」

「我不餓。」

「為什麼?」我殘忍的問,「又鬧情緒?」

「我把麵包都吃光了。」她溫和的解釋。

「你這個人,永遠這麼吊兒郎當!不該吃的時候吃,不該睡的時候睡,你簡直是與這個世界脫節的!你怎麼那麼可怕!」

她沉默了很久,嘆口氣,無可奈何地說:「我總不能討得你的歡心,家豪。」

我也沉默下來。

然後她說:「看!氫氣球!下雨天有氣球!」

她飛奔過去。

是的,她完全是個小妹妹,那麼馴服她的兄長,她不介意我教訓她,妹妹原來是受兄長管教的,她的皮很厚呢,我傷不了她的自尊心。

等我走到她身邊,她已買了一大堆氣球,用一隻手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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