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老闆就證實。翁縣丞是吧,要是再扣著草民也說不過去吧,一個失火案子捉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很讓草民懷疑您的辦案能力。”不是為難縣丞,他鐘寧遼可是做生意的,和葉酩一起丟臉怎麼能算了。
朝堂的事,葉府的事。影響了鍾家的貨賣不出去,找誰賠償?
莫貴蝦真的不知道啊,實話實說著“六日午夜,小民是見過肖夫人一面。起火那天,小民在廚房為肖夫人帶午飯。當回到荷花院時候,已經燒起了好大的火。小民也是拎桶滅火忙不停,有認識的人看到小民滅火的!”
秦寶珠真的怨那幾個狗腿子,顧不得一身血。也要開口,不說話那不被人噴死啊!“要是民女死,定是害死肖菡萏的兇手害的。民女是老爺的妾,還拿到掌家的鑰匙,安安穩穩等生個兒子,不就是壓過肖菡萏了嗎?民女六日是差個奴婢喚肖菡萏來海珠院請安不假,是為了炫耀。那晚記得清清楚楚,民女等很久沒見人,就獨自往荷花院的方向走。真的看到在場的葉雲舟和莫貴蝦害人,見人撞破還要殺了民女。肖菡萏好歹是生下個無用的閨女兒的,在葉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肖菡萏鬧出動靜。連許老夫人個寡婦散步都能碰巧遇見,當家的老爺怎麼會第二天才派大夫救人呢?見過肖菡萏最後一面的,不是我秦寶珠!我秦寶珠要殺人,還會一直湊上去看熱鬧?真是的笑話,老爺真是會裝,要了一個妾的命,不是比奴婢出生的我更有勢力嗎?還有,我的錢可是寄回孃家的,哪有多餘的打發餵狗!”
葉雲舟還是咬著秦寶珠“八日那天,秦夫人再次找了小民。她要買和肖夫人同款的衣服,當時小民還感到奇怪。秦夫人要什麼綢緞就直接買買買就完事,偏偏是肖夫人過時的衣裳?不就是掩蓋午夜的真相,威脅著人嘛!”
翁聞極見多了嫌疑人的說詞,要不是人殺人不就是為了錢為了情。他先不問點什麼,梳理思路。
十二月六日晚,秦寶珠派丫鬟押著肖菡萏見面,不是在秦氏的院子裡見得面,而是在秦氏往肖氏院子的那條路。僕人要害肖氏,秦氏見過,還有一個老夫人見過六日的肖氏。目睹殺人了還往肖氏的院內跑,要不是秦氏膽子大,就是僕人有收過錢,這件事秦氏是知道的!
莫貴蝦說不收錢怎麼可能,葉雲舟收錢。一同在場的人都見到葉雲舟害人。葉雲舟殺人還是殺人未遂,都不可能挑人多的時候。秦氏要是收買僕人,還差一個兩個嗎。葉雲舟是害過肖氏的,肖氏沒死成,就憑肖氏在葉府裡是個主,悄悄地弄個奴死也容易。葉雲舟聽見秦氏和肖氏吵架,不管是親耳聽見還是聽府裡的人傳,都不能擺脫肖氏死的嫌疑。肖氏在六日晚還見了秦氏,要不是兩個受害人惺惺相惜,就是兇手再次回到殺人現場欣賞的惡作劇。肖氏這個主待下人就算再兇殘,下人敢謀害主子,就是十有八九要另謀出路。肖氏生了個女兒,是個廢王妃。京頭裡的人都知道廢王的那點破事兒,葉酩乾脆殺死老的妾趕了廢王一家,納新的可不就是秦氏了麼,要是葉酩是主謀,衙門裡的嫌疑人全是同謀,更符合推測。
八日,秦氏沒說肖氏困在大火的時候在幹嘛,就葉雲舟兩次收了秦氏的錢,一次是弄肖氏,一次買肖氏身上的衣服。葉酩和鍾老闆在外喝酒,同有不在場證詞。莫貴蝦身為肖氏的下人到了中午為起不了床的主子拿飯也合理!
仵作也是官府檢驗命案屍體的人,檢驗吏喝報:“骨頭湊完,死者身長六尺二,屍體成黑炭。全身佈滿刀傷,骨頭明顯的斷裂。根據衙役的探查得知。火災現場,有大量的油跡。女人的骨灰在床上發現,火災發生還在床上睡大覺。死亡時間根燒焦成黑炭的骨骼判定起火火勢大燃燒時間長達至少半天。”
一號秦寶珠:不承認給錢害人,六日見過肖氏兩面。
二號葉雲舟:承認收錢害人,卻沒害死人。收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