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4/4頁)

負責夜班編輯工作以來是不是太獨斷,讓你發揮不出來了?還有,你是不是覺得我改的標題不好啊?”說完,王副主編笑著看著我。

“不是,不是!”我幾乎讓他這一連串的突然發問搞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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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有意見你就提嘛!”王副主編仍笑裡藏刀地看著我。

我還是搖頭。王副主編忽然把一張列印紙遞給:“那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接過來一看,是我交上去的那份“調崗申請”,再看裡面,“一版是領導意圖極強的版面,我資質有限,常常領會和落實不到位,很是尷尬,實在不勝此任”一段話下面,竟划著一道紅線,我腦袋“嗡”地一下子,我真他媽的是天字第一號的大蠢蛋,發這種涉嫌暗示性文字遊戲的牢騷幹嗎呀?明擺著不是給某些人落下話柄嗎?我忽然就理解了秦始皇和康熙帝為什麼要大興文字獄。

我放下手中的“調崗申請”,一會兒東一會兒西地解釋起來,儘管我知道已無濟於事。很有耐心地聽我解釋完,王副主編笑著宣佈:“報社還是很信任你的,希望你繼續留任,以後有什麼事就多溝通!”——我換崗的事徹底泡湯了。“溝通個娘稀屁呀!”我當時心裡想,因為我感覺到了王副主編那笑容背後 “以後一定給你小鞋穿”的陰毒。

說心裡話,“引號事件”發生後,雖然我每天都提心吊膽的,但也心存一絲僥倖。儘管趕上這個事兒被調離夜班編輯的崗位會很丟人,可畢竟也是一次調動的機會呀。老天就是不遂人願,有些事真是不隨人的主觀願望而轉移的啊。

剛下過一場小雨,天空還陰著臉,可整個省城的街道和建築卻像抹了橄欖油一樣明亮,我和前女友張小月正走在最繁華的一條步行街上,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硬生生地支撐著,總想打盹兒。為了去車站接張小月,我破天荒地起了個大早,還向毛毛鄭重其事地撒了個慌。不知怎麼的,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感慨類似於“沒有欺騙就不能生存”的歪理邪說了。

張小月的心情很不好,問她為什麼,她又不肯說,只是不厭其煩光顧著一家一家的專賣店,不厭其煩地試著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我表現出了足夠的耐性。看著她試衣服的樣子,我忽然想起從前來,很多次一起去逛街,都因我忍受不了她的“不厭其煩”而同她吵得面紅耳赤。我今天怎麼這麼紳士呢?是距離,這個東西有時讓人憎惡,有時卻表現得很可愛。

《熟男###》5(2)

和張小月的分手就同我們的相識一樣,像一場戲。還是在我做記者的時候,一天晚上我值班,新聞熱線旁邊的那臺情感熱線響了,匿名的張小月在電話裡拋心置腹的傾訴喚起了我的同情,我們相約在第二天吃了頓飯。三天後的第二頓飯後,我們就進入了同居時代。三個月後的一天,在我的住處,張小月突然問我愛不愛她,我只是笑,因為我當時覺得確實很可笑。在她一再逼問下,我就隨口說了“我愛你”,她說我的回答水分太大。於是她又給我出了個問題:假如她和我的母親都掉進了湖裡,我先救誰?我說誰也不救,因為我不會游泳。她說假設我會游泳,我就反問她:這樣的事怎麼能假設呢?一來我真不會游泳,而且以後也不打算學游泳;二來也不會出現我的母親和你一起掉進湖裡的情形……我們吵了起來,一氣之下,她一腳踢碎了我那個長一米寬一尺的大魚缸,水漫了一地,導致僅剩得那條活金魚乾渴而亡。就這樣,我們分了手。

值得說明的是,張小月原是省電視臺一個欄目的編導,和我分手半年後,辭職去了北京,幾番沉浮後,現在已在北京經營了一家規模不大的傳煤公司。在我的印象中,張小月確實是一個很好強的女孩子。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女孩子,怎麼會給同行業的另一個媒體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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