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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沒什麼線索。但自己當時只注意了山洞裡,山洞外呢。最關鍵的是,自己既然不會無緣無故地睡在洞裡,自己既然要找線索,看來還是要回到山洞才行。這樣瘋跑,說不定會錯過機會的,於為決定,還是回到山洞去再搜一次再說,不管怎麼說,看來這是最後一線希望了。

天明後,於為離開了大海,順河上游而去。但順河走了幾十天后,於為傻眼了,原來,他忘記了自己之前是在什麼地方開始改變方向順河走的,最後只能估算一下路程,勉強找了一個地方轉向。這一轉向,把於為自己反而轉暈了,左走右走,走了幾個月,總也找不到那個山洞,於為迷路了。

“唉,自己怎麼一路上不做點記號呢?”於為直在心中後悔。實際上,象他那樣不停地施神行法趕路,速度那樣快,有記號恐怕也枉然。

於為沒有辦法了,只能到處亂走,希望能有運氣碰到山洞。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大約半年多吧,於為自己也記不得自己走了多少地方了。在無目的的遊轉中,於為更加確定,星球上除了自己外,沒有其他動物。於為也沒有心腸繼續修煉,最多就是打坐一下。

人的性格就是這樣,對擁有的不知道珍惜,等已經失去的時候,才知道擁有的可貴。現在,我們可愛的於為也是這樣,他總不停地亂走,內心一直想找到山洞,在漫漫的遊蕩中,他開始懷念起自己曾經沉睡過的山洞來了。

“唉,那山洞多好啊,又大又平,又可以避風,又可以遮雨。山洞外的風光多好啊,還有小湖可以洗澡。當初,自己怎麼就不珍惜呢!”事實上,在漫無目標的遊蕩中,於為也發現了一些山洞,而且也不差。至於風景,就更不用說了,整個大地,到處都是風景。但於為潛意識中,總覺得還是自己最初睡過的那個山洞最好,那個山洞外的風光最好。他還不知道,自己對哪個山洞、對那片風景已經有了感情。

不過,雖然一直沒有找到山洞,於為卻沒有徹底灰心。畢竟山洞就一直空在哪兒,自己只是沒有找到罷了。於為堅信,自己這樣不停地找下去,總有一天會找到的。

於為自己還不知道,自從沉睡中醒來後,雖然經常對著天空發呆,但大都是在想怎樣找到人。等確定這個星球沒有人後,又一直在幻想怎樣才能找到山洞。因此,一直沒有安靜地想過自己的處境,而是一直在定計劃,執行計劃。雖然有時也會想一下自己以後到底怎麼辦,但心中總想,找到人就好辦了,後來又變成找到山洞就好辦了。這樣一來,無形中沖淡了自己心中的惆悵之情。

且說這天下午,於為正在一座山上逍遙。這座山有些特別,樹林比較稀疏,草也很淺,好象營養不良,顯得有些萎靡,有些地方還光凸凸的,露出一層層崖石。於為一開始也沒有注意這些,象以往一樣漫步逍遙,正在無聊,突然發現一丈遠處,有個閃閃發亮的東西。

近前拾起觀察,是顆粉紅色石頭,晶瑩剔透,璀璨異常,石頭只有小指頭大小,翻來覆去,端詳了好久,細細搜尋腦海中的記憶,於為最後興奮地確定,這就是金剛石。金剛石是一種天然礦物,是鑽石的原石,陳旺平送給戚君慧的項鍊上就有顆鑽石。好在於為看過的書多,對金剛石的有一定了解,一般人恐怕沒意識到自己已經揀到寶貝了。曾經有個牧童揀到顆發光的石子,賤價賣給了一個黑人巫醫,有人又用價值二百多英鎊的牛羊換得那顆石子,然後以一萬多英鎊價格轉賣給一個商號,這就是著名的“南非之星”鑽石,重達八十多克拉。當初,小牧童要是識貨,那一萬多英鎊可能就是他的了。

這一下於為興趣來了,他知道,在地球上,高品質的粉紅鑽十分稀少,數澳大利亞粉紅鑽最多。嘿嘿,還有金剛石可撿,這下有意思了。於為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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