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
要是堅持依照法律來辦的話,紀恢的老爹和弟弟還有母親以及整個襄平侯家族,統統要處死!
倘若是別的案件,那也罷了。
但此案,卻是給漢室朝廷出了一個大大的難題。
紀恢的行為,分明就是故意要報復紀嘉和紀相夫。
倘若依照漢律執行。
紀恢腰斬,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麼以後,有人在爭奪家產或者對父母的安排不滿意,橫下心來,學習紀恢的榜樣,怎麼辦?
這就好比後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國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樣的。
這會帶來一個道德上的勃論。
給壞人可乘之機,甚至還會引發整個社會秩序與倫理道德的崩潰。
而不追究此事,那麼,國法何在?法律還要不要維護了?
以後再遇到有人謀反,那人的家族拿紀恢的例子出來說事,怎麼辦?
這裡,就必須要提到一個關鍵的事情了。
那就是漢律,有判例的存在。
漢室律法判決,是繼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決。
譬如張釋之當年做出的許多裁決,都成為判例,為當世官員斷案的依據。
後來,董仲舒以春秋決獄,依照春秋記載的案例來裁斷司法,同樣是因此而來。
是以,這個案子,一出現,立即就引爆了輿論。
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壓過了前方的戰事,成為了朝堂上爭論的焦點。
到底是人情大於法律?
還是法律高於一切?
法家舌戰群雄,黃老、儒家自也是不肯罷休。
這是道統之爭,是理念之戰。
輿論滔滔,劉徹在旁邊看著,心裡也是焦急不已。
因為他清楚,此事,一個弄不好,就要變成西漢版本的大禮儀、牛李黨爭了。
因此,他不能坐視不理,必須插手此事,儘快為這個爭論畫上休止符!
前世,此案劉徹也曾有所耳聞。
不過,那個時候,他已經遠在河間,對此,印象並不深,加之時日久遠,印象有些模糊了。
他只隱約記得,此案,最後是和稀泥了。
但具體過程與方法,卻是已經記不大清楚了。
是以,他才要請教自己的大臣們。
尤其是張湯,汲黯以及寧成與主父偃。
張湯與寧成是法家出身,但與其他法家大臣不同,這兩人並非是原教旨主義者,是那種會抱著法家的死板觀念,不肯變通之人。
尤其是張湯,提出了儒皮法骨這個理念的人,豈會是摳字眼的人?
至於汲黯,作為黃老派的代表性人物,劉徹也想聽聽,汲黯對此的看法和意見。
而主父偃,素有機智,或許能想到一個解決辦法,也說不準!
張湯看了看劉徹,其實。他最怕的就是太子問他這個事情。
襄平侯家出的這麼一個二百五,別說是他,就是晁錯的老師。張恢,對此,也是一籌莫展。
法律規定了,謀反者族。
這條律法是不容商議的!
否則,謀反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
沒有了震懾,這天下野心之輩還不蠢蠢欲動?
但是,真要依照律法執行。紀嘉何辜?紀相夫何辜?
這豈非就成了妄殺好人了?
還會引發社會道德淪陷,秩序失位。
是以,這事情真是無比棘手!
無論是人情大於法律。還是法律高於一切,無論怎麼判決,最後的結果,都可能帶來壞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