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進來,女人掙扎著想要坐起來,但是最終還是沒能坐起來,歉意地看著徐應龍。
徐應龍急忙說道:“您有病就躺著吧,我站在地上就行了!”
張父一邊張羅茶水一邊同張母說了幾句,應該是讓張母躺好。
徐應龍最終還是上了炕,北方人家可沒有那些桌子椅子,家裡來了客人都在炕上招待。
喝著張家的土茶水,徐應龍和張父聊了起來。家裡已經知道張浩已經死了,而且也給他辦了喪事。張父問了一些張浩在監獄裡的事情,徐應龍雖然不知道張浩在監獄裡表現如何,不過人死為大,不管張浩之前怎麼樣,這個時候徐應龍還是盡挑一些好的說。
聊了一會兒,徐應龍想起剛才進門時的遭遇,當即問起了這件事。
張父嘆了口氣告訴徐應龍,剛才是他誤會了徐應龍,還以為他是鄉里那個混蛋常大少,所以才做出那樣不禮貌的事情。
一聽這話徐應龍就知道張家肯定是遇到了麻煩,能被稱為大少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不是家裡有錢就是有權,一般這樣的人和張家這種家裡面有隔夜糧的貧苦人家是不會有什麼交集的。再聯想到張父剛才激動的言行,肯定是張家惹上了那個常大少。
想起答應小張的事情,徐應龍決定問一問這件事,能幫儘量幫一幫這家可憐人,就算是行善積德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四十章:強配陰婚(求訂閱!)
原本張父是不願意和徐應龍說的,但是在徐應龍的再三追問下,張父道出了實情。
張浩之死給張家帶來無盡的悲痛的同時,也讓這個極端貧困的家庭的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儘管張浩死的時候還是一個服刑人員,但是由於張浩是非正常死亡,所以按照相關規定國家是要對他的家屬支付死亡賠償的。
另外張浩等人的死還是龍山監獄原監獄長張秉哲一手策劃的,因此張秉哲本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最後根據鹿城方面做出的判決,龍山監獄以及張秉哲本人分別賠償李新民家屬78萬賠償金、支付張二貴家屬76萬賠償金、支付張浩家屬80萬賠償金。
除了張二貴以外,李新民和張浩的賠償金都分別由鹿城法院的工作人員親自送到他們各自的家屬手裡,正是這80萬的賠償金給張家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由於鹿城法院的工作人員來的時候是由當地政府的人領來的,所以政府賠償張家80萬鉅款的事情根本就無法保密,很快這件事就傳遍了五里八鄉。人們在為張家大小子走上邪路最後命喪監獄表示遺憾的同時,很多人都羨慕張家是一夜暴富。
80萬在京都、天海這些大城市也許算不得什麼,連個小平米的房子都賣不到。但是在陝北,80萬可是一筆不可忽視的鉅款,完全可以在米縣縣城買下4套一百平米的大房子。
很快張家的親戚們都紛紛來張家借錢。張父是個精明人,他一眼就看出這些親戚們是想分一些他兒子的償命錢。想到這些錢都是兒子拿命換來的,張父就一句話。誰來了都不借,那些錢他要拿來供女兒讀書,另外還要給可憐的兒子配骨屍。
所謂的配骨屍是當地人的一種說法,事實上就是民間所說的陰婚,就是家裡人為死去的人找配偶。這樣的習俗在華夏北方一直存在,很多未婚男女還未結婚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們完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得知張家要給死去的兒子配骨屍。這時有人就來張家牽線,說鎮上常副鎮長的閨女去年溺水死了,年紀和他家兒子也相差不大,正好配成一對。
常家小閨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