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將領之外,沒有人能夠冷靜地分析日美兩國實力懸殊,也沒能選擇“國家的生存”這一核心利益,避免戰爭。當時的這一狀況毋庸置疑表現出軍人政治家的侷限性。那些軍人政治家強硬主張“日本勇士能打倒比日本強幾倍、數十倍的敵人”,大和民族依靠“逼迫鬼神哭泣的偉大的”、“世界獨一無二的”、“敵人內心害怕的”精神力量,“能夠獲得最終的勝利”。結果,這一無視實力懸殊的、欠斟酌的戰爭,使國家和國民陷入崩潰的邊緣。
(2)戰後:國際協調為主、重視“國際利益”
縱觀戰後日本的外交,是從以下三個層次展開的:第一,滿足安全層次的需求,這一需求是依靠鞏固日美同盟來實現的;第二,履行作為亞洲國家的一員而承擔的地區義務,從地緣政治安全保障和經濟相互依存的角度出發,透過ODA或直接投資,為“亞洲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第三,高舉聯合國中心主義大旗,在努力推進“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繁榮”的同時,確保“通商國家的繁榮”,追求維持並加強自由貿易體制,改革並開放國內的經濟。
從此,我們可以看出,戰後日本的外交姿態是:一方面照顧“國際利益”(或“西方利益”),另一方面重視國際協調,追求國家利益。
反省戰前悲劇,重新定義國家利益
戰前、戰後日本的國家利益(7)
戰前的日本追求狹隘的國家利益,侵略亞洲國家,發動太平洋戰爭,不僅使他國,也使自己也蒙受了嚴重的損失和犧牲。本著反省原則,戰後的日本一貫保持與國際社會的協調,努力推進實現自己的國家利益。
戰後領導內閣時間最長的以保守主流為中心的領導人佐藤榮作主張:“日本在國際社會生存的道路無非是貫徹國際主義。排除狹隘的自我中心主義,在國際社會以相互合作來謀求發展,這是我們應該從過去歷史中吸取的教訓。”正如佐藤所說,戰後,日本一直把國際協調當做外交的根本,從世界的和平與繁榮中尋求實現本國的國家利益。
對國家利益持如上所述的態度,至少在施政方針演說上是持續到了20世紀80年代。例如,1965年佐藤內閣指出,“國家利益歸根結底與世界和平密不可分,因此,應以國際協調為基礎”;1974年田中角榮指出,“追求封閉的國家利益不僅在國際上不適用,還會引起某種災難”;1975年三木武夫又指出,“不可以從狹隘的角度理解國家利益”;1976年三木武夫指出,“國家利益往往被解說成排除國際協調的,單方面、自私的利益主張,但在如今相互依存日益深化的世界,如此狹隘的國家利益論是行不通的”;1977年福田赳夫指出,“冷靜把握長期性的國家利益,本著國際協調的精神獲得最佳解決”;1983年中曾根康弘指出,“不僅要考慮到日本的立場,還要努力實現與世界和諧相處,這最終將符合日本的國家利益”。
由此看來,戰後,歷任內閣採取的方針都是“為世界的和平與繁榮作出貢獻,從中追求日本的國家利益”。
如前所述,戰後日本正是透過“國際協調”,即為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繁榮作出貢獻的方式展開外交,確保日本的國家利益的。下面,我將以戰後日本外交中的象徵要素“國際協調”和“國際貢獻”為例,來考察日本外交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係。
國際協調
英國著名外交家尼科松認為,外交是“以談判方式處理國際關係”的產物。不過,外交併非針對統一、整體的國際社會展開,而是針對政治體制多樣、經濟發展水平迥異的各個國家;而外交的根本目的無論如何只有一個,那就是實現本國的國家利益。因此,雖說是“國際協調”,但協調的物件——國際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