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和裴元野的故事,對洪導而言,其實重點就寥寥幾句。
“我們倆一個大院,青梅竹馬。以前不懂事兒,分了手,現在重新在一起了。”
小孩子才想著“你到底愛不愛我、有多愛我”,大人想的都是“能不能一起過”。
唐寧對725眾人、裴元野對小卓和童遙會說自己和對方的感情如何如何,但對於洪導這種孩子都已經成年了的人來說,感情如何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現在的想法。
重新在一起,不僅僅是破鏡重圓、感情繼續而已,它更意味著像裴元野和唐寧這種極為理性的人下半輩子的選擇。
畢竟分了再複合,代表徹底的認可和此生的不離不棄。
也罷,洪導早就應該想到,像唐寧這樣的人,不是一般家庭能養出來的。
只是洪導不明白,這裴元野和唐寧一個兩個的,怎麼就都喜歡往這圈子裡鑽?
拿裴元野來說,即便不搞音樂,以他的頭腦經商也完全沒有問題。
再說說唐寧,這要真的和裴元野青梅竹馬感情深,什麼都不幹,在家裡當個嬌嬌小姐貴太太,一點問題也沒有,怎麼也像沒事幹似的往娛樂圈鑽?
娛樂圈門檻低、受眾廣、關注度高,是輿論的風口浪尖,像裴元野和唐寧這樣的人,真的沒必要丟了自家的門楣,往這渾水裡趟。
下一趟水,除了特別能賺錢,似乎也沒別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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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洪導的這個觀點片面了。
這也不是說洪導的意識水平不高,而是近些年明星撈金刷屏刷得太厲害,裴元野的吸金能力更是一騎絕塵,洪導有點被他周圍那些商業投資人們給洗腦了。
我們常說,娛樂圈娛樂圈,娛樂至上、娛樂至死。
大眾把這個圈的人事物都當成了消遣取樂的東西,而漸漸地忘記了,在這個圈子裡的人,都叫“藝人”。
“藝”,顧名思義,藝術、才華、技能。
往古早了去,行走江湖賣藝的,沒有幾分真本事可不會有人捧場的。
再往前看幾十年,當這個圈子還沒有被資本和快節奏腐蝕的時候,藝人們也都是有能拿得出手的真材實料。
而藝術與才華本身,不分高低貴賤,也沒有云泥之別,都是讓人類這種社會動物來豐富自己的生活的。
人們不斷地發展,不斷地解放生產力,不斷地延長壽命等等,其目的顯然不會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享受生活,而這些享受裡,絕大多數都是人類在漫長歲月裡累積下來的“藝”。
所以,裴元野進圈,是為了重新定義和推廣“藝術”,這是他的理想藍圖。
至於唐寧……
野哥想的都對,我支援,所以我來了。
喜歡一個人的方式沒那麼複雜,就是——對方做什麼,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那就自己跟著做。
而這一點……又恰恰是最廣義也是最本質的偶像力量。
這,也恰恰解釋了裴元野為什麼選擇進入娛樂圈、成為了娛樂圈標杆的原因。
最好的藝人,最好的偶像。
最好的偶像,最好的粉絲。
最好的粉絲,最好的社會。
最好的社會,最好的我們。
細微之處環環相扣,一起創造這個理想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