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5頁)

答,來不及說“好”還是“不好”,眼前的忙碌就成了一扇安靜的門。

李特盯著白色油漆門上整齊書寫著的漢字出了很久的神。

在走廊的轉角處,遇見金希澈,安靜地站著抽著煙,表情複雜。

李特幾乎要以為他是故意的。

原來,金希澈也有怕的時候。

也許因為如此,關於金希澈和金在中,關於早上的那一幕,李特才堅定的說服自己,這中間一定存在什麼不可告人的……誤會。他自然是不瞭解金在中的,也找不到理由說服自己,放著軟玉溫香、投懷送抱不享用,跑來抱男人的金在中,會是因為愛啊情啊什麼的。金在中抱著金希澈說:“澈,我的澈。”這種畫面和臺詞,讓李特惡寒地渾身起雞皮疙瘩。

不是因為他們都是男人,在這個問題上,李特的觀念開放地讓人詫異。問題是那是金在中和金希澈,除了王見王,死棋,實在無法讓人聯想其它結局。就算金在中在這麼多年後真的被一遍遍的催眠加心理暗示,真的從直男變成了Gay,並且義無反顧地認定就是金希澈了。那麼李特至少認識金希澈的時間絕對不短,知道他雖然玩起來很惡劣,但在正經事上,絕對是個拿捏分寸的高手,自掘墳墓的事,輪誰都輪到他。更何況物件還是金在中。

在他見到金希澈之前,的確,是這樣的。

凌晨兩點,李特撥通經紀人的電話,再三保證之下,才拿到了醫院的地址和病房號。果然不是“舊傷隱患、例行檢查”那麼簡單。

有時候李特真的覺得金希澈不是思想怪異、特立獨行,他就真是個瘋子,十足的神經病。連續趕了36小時的戲沒合過眼,女主角找不到感覺陪著淋了一夜的雨淋到發低燒。這種時候,經紀人說,“曬成這樣還怎麼去試鏡?三天之內必須給我白回來。人家要的是玻璃一樣纖細病弱的美少年,你都一大把年紀了好不容易爭取來,按說幾輩子都輪不到的角色,把自己弄的和黑炭一樣,還美少年個屁。”

三天?是的。

三天白回來?沒錯。

怎麼辦?能怎麼辦?

而金希澈居然沒有半點猶豫地說:“好。”

李特充滿厭惡地看著一滴一滴流進金希澈身體裡的鹽水袋子。下了戲就到醫院,低燒剛止住,就吊上了美白針,他倒是很有效率,這東西大概掛了也有一整天了。這種三更半夜的時候,他呆在公司刻意安排的VIP病房裡,生病不休息開著大燈也不睡覺也就算了。可是在這種時間、這種地點,邊吃爆米花邊看電視裡讓人毛骨悚然的恐怖片。

金希澈就是個瘋子。

沒敲門就進了病房,金希澈看見是李特,也不驚訝,淡淡的掃了一眼。繼續咀嚼他的爆米花,就好像他三更半夜不睡覺就是專門等著李特出現似的。

“怎麼都現在才來,一個金在中而已。”

很好,“開門見山”也的確乾脆利落的是金希澈的風格。本還在思考怎麼開口的李特,這下不用煩惱了。他是什麼都知道呢?還是本身就脫不了干係?連自己會來找他都想到了,那他為什麼不自己解決那個大人物金在中,靠!

“見著了?”

“我怕長針眼。”金希澈的態度讓李特氣結,“你到不挑食,是你上他?還是他上你啊?”

“!”

“靠!講什麼屁話,憑他!!”金希澈朝李特比了個憤怒的中指,“那傢伙被fan追的沒地方了,半夜帶著女伴來我這躲躲。你們不是不回來麼?人家大人物,我也沒不答應的道理不是。帶了幾瓶紅酒來,我走的時候人在客廳玩浪漫,就這樣。金在中上沒上她不知道,我對偷窺人家這種事沒興趣。靠!!真!當我這是旅館還是怎麼樣!!靠!!在哪做的?你房間?不會是客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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