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了。”克朗肖回答。
ⅩLⅥ 菲利普發現住在巴黎的開銷並不像當初聽人說的那麼省。到2月份,他帶來的錢已花得差不多了。他秉性高做,不願意向他的監護人求助,也不希望路易莎伯母知道他手頭拮据。因為他相信她一定會盡力掏自己的腰包給他寄點。而他知道她力不從心,她的錢很有限。3個月以後他將達到法定的成年年齡,那一小筆財產就可由他支配了。他靠變賣父親留下來的那麼幾件首飾度過眼下這段青黃不接的日子。
大約就在這時候,勞森建議他們把直通拉斯帕爾大街的一條街上的一個空畫室租下來。租金很便宜,還附有一個房間,可用來作臥室;因為菲利普天天上午去學校上課,勞森這段時間便可以毫無干擾地獨自使用。勞森換了一所學校又一所學校,最後得出結論,只有獨個兒幹才能幹得最出色,他還打算僱個模特兒,每週來三四天。起初,菲利普考慮費用大,有點猶豫。但經過合計,似乎租個畫室的費用並不比住在旅館高多少(他們都急著要有一間自己的畫室而採取實用主義的演算法),雖然房租和門房的清潔費加起來費用會大點,但可從早餐節省,他們可以自己做早飯。要是在一兩年以前,菲利普因為對那隻畸形的腳太敏感,肯定不願意和別人合住,可是他的這種病態心理漸漸變得淡薄了:在巴黎似乎關係不太大。同時雖然他自己從未忘記,卻也不再感到別人老是在注意他的跛足了。
他們搬了進去,買了兩張床,一個臉盆架,幾張椅子,平生第一次感到一種佔有的喜悅。他們太激動了,第一天晚上,在可以稱之為“家”的屋子裡,他們一直躺著談到凌晨3點。第二天,他們發現穿著睡衣生爐子,煮咖啡是件很快樂的事,以致菲利普快11點才到艾米特雷諾畫館。菲利普興致很好,他向範妮·普賴斯點頭打招呼。
“近來進展如何?”他興致勃勃地問。
“這與你有何關係呢?”她反問道。
菲利普忍不住笑了。
“別這樣粗聲粗氣的,我只想顯得有點禮貌罷了。”
“誰希罕你的禮貌。”
“你認為和我吵架值得嗎?”菲利普溫和地問,“事實上,和你關係好的人已經為數不多了。”
“那是我的事,不是嗎?”
“沒錯。”
他開始畫起來,心裡有點納悶,範妮·普賴斯為什麼要這麼討人嫌呢。他已得出結論:他完全不喜歡她了。每個人都不喜歡她。人家對她客氣一點,只是害怕她的刻薄話罷了,因為她不管當著你的面,或在背後都會惡語傷人。菲利普心情太愉快了,甚至連普賴斯小姐,也不願讓她對自己懷有惡意。他耍出了先前常常奏效的手腕,想讓她消卻心頭的怒氣。
“喂,我希望你能過來看看我的畫,我弄得一團糟。”
“很感謝你,可是我還有更要緊的事,沒有閒工夫。”
菲利普驚奇地盯著她,因為可指望她欣然從命的一件事就是對人提出忠告。她很快地繼續低聲地說,因怒氣衝衝,語氣變得十分粗暴。
“現在勞森走了,你想來遷就我了嗎?多謝你了,去找別人幫忙吧,我可不要撿別人的破爛。”
勞森有當教師的天性,每當他悟出究竟,總是樂意傳授給別人。由於他樂於傳授,別人也能從他那兒得到裨益。菲利普對此並沒有別的心眼,習慣坐在他旁邊領教。他從不曾想到範妮·普賴斯竟因妒嫉而心勞神疲,看到他接受別人的教誨而氣憤日增。
“當初,這兒的人你一個也不認識的時候,你就很高興來找我,”她悲哀地說,“但是你交上新朋友,便像甩舊手套似地把我給甩了,”——她滿意地重複這一陳腐的比喻——“像甩掉一隻舊手套。好吧,我不在意,但是下一回我再不當傻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