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很可疑嗎?哪,如果我是刑警的話,也會起疑的。
可是,很遺憾,她有不在場證明這種玩意兒。老公被殺的時候,她和女性友人在一起。
於是警方認為法子可能是請人——和我的主人談話的刑警說是“共謀”——殺害了自己的老公。警察腦筋真好。
我會知道得這麼詳細,是因為刑警先生約談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可能推說她在上班,不方便,結果刑警先生特地等她下班,在深夜營業的店裡一邊吃拉麵一邊談。所以我也能夠聽到他們的對話。
因為我是私人物品,所以主人在店裡工作的時候,我都被放在她的皮包裡,收在上了鎖的寄物櫃。
所以我並不認識,只是透過主人的談話知道這麼一個人而已。這不就更令人感興趣了嗎?
而且刑警本人的聲音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聽得到的。
“森元先生到店裡來的時候,有沒有提過他太太的事?像是懷疑他太太外遇,或是提起具體的人名之類的。”
換句話說,警察正在到處尋訪法子和隆一共同認識的人——不管是怎麼樣的交情——想辦法查出和法子感情好到願意為她殺害丈夫的男人。
哎呀,“清查”這個詞感覺有點專門,對吧?來找主人的刑警先生,聲音聽起來非常年輕,但是我的主人問他問題時,他盡是用一堆艱澀的字眼回答。
這件案子電視什麼的也報道了很多,法子以“重要關係人”的身份被警方約談——這件事我的主人也知道。
“我還以為警方已經查出那個太太就是兇手了呢!”主人用一種莫名客氣的口吻說道。
“所謂關係人既不是嫌疑犯也不是兇手。”
“只是關係人的話,或許是這樣吧!可是那個太太前面不是還多加了‘重要’兩個字嗎?”我的主人說。“而且,我記得八卦節目上嚷嚷著,發現了共犯男子的白色轎車。那件事怎麼樣了?”
我覺得好像看見了聲音年輕的刑警吃不消的表情。說到我的主人啊,是個超級好奇寶寶,而且她還是那種“你不告訴我想知道的事,我也不告訴你”的人。
刑警先生好像死了心,向她說明:
“那是有人說‘以前曾經看見森元太太搭乘不是自己先生車子的白色轎車’,同時又有人說‘在隆一先生被殺害的現場看到一輛白色轎車逃逸’——只是這樣而已。”
刑警不甚愉快地從鼻子裡哼了哼氣。
“這種事很可能只是單純的巧合。光是東京都內,白色轎車就多的數不清。會為這種事吵翻天的只有媒體而已。”
雖然說得一副不在乎的樣子,但那應該不是真心話。其實白色轎車的這個發現也讓警方覺得“不得了嘍”,但是一實際調查,卻成不了證據或線索——應該是這樣吧!
誰要是說了不服輸的逞強話,我馬上就會發現。因為那種話我聽太多了。
我得主人沉默了一會兒。
好稀奇……我正這麼想的時候,她不安地挪動了一下身子,然後這麼問:
“哎呀,那麼,那個太太會被釋放嘍?”
刑警先生嘆了口氣。
“你聽好了,森元法子女士並不是被逮捕,沒有什麼釋放不釋放的問題。所以偵訊結束,她只是回家而已。”
“那,她現在閒閒地待在家裡嘍?”
“這我就不曉得了。”
刑警到後來變成了懇求的口吻。
“唉,森元隆一先生有沒有告訴你什麼呢?不管什麼事都行。聽說他很照顧你,每次到店裡一定指名你賠酒,不是嗎?”
我的主人笑了一下。
“我什麼都不記得了——與其這麼說,倒不如說森元先生本來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