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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字。

(3)順:遵循。這裡是好的意思。

(4)戳(l)路):這裡作刑罰講。

(5)根據文意,疑“不”下脫一“當”字。下文言“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文義正反相應,可證。

(6)子之:句子義不可通,故疑係“之子”倒誤。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夏朝的孔甲王,傳說有一次在東蓂山一家百姓家躲雨,正碰上女主人生孩子。有人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會富貴,有人說一定要貧賤,他說:給我當兒子,怎麼會貧賤呢?於是把孩子帶到宮中。後來這孩子因劈柴砍斷了腳,只當了個看門人。

【譯文】

孟子的話是認為人沒有“觸值之命”。遵循操行的人可得正命,胡作非為的就要得非正命,這是說天命會隨操行的好壞而變化。照這樣說,孔子沒有當帝王,顏淵早死,子夏哭瞎了眼,伯牛得麻瘋病,都是四人的操行不好嗎?為什麼都得不到正命呢?比干被挖心,伍子胥被煮死,子路被剁成肉醬,這都是天下最殘酷的刑罰,而不僅僅只是戴腳鐐手銬了。如果一定要用受刑而死來證明得到的不是正命,那麼比干、伍子胥的操行都不好了。人從天稟受了性命,有的該被壓死,有的該被淹死,有的該被殺死、有的該被燒死,即使這些人中有人謹慎地修養操行,那有什麼用處呢!竇廣國跟一百人一起躺在炭堆下,炭堆倒塌,其他一百人都死了,只有竇廣國一人得救,這是他命中註定該被封侯。炭堆與高牆有什麼兩樣?命不該被壓死,即使高牆倒塌,只要有竇廣國的命就會逃脫。“一個人幹事,像有股力量在促使他;不幹,也像有股力量在阻止他。”命該被壓死,就像有股力量促使他站在高牆下去被壓死。夏王孔甲所進的那戶人家的孩子,天命該卑賤,即使他被帶進宮中,還是做了守門的人。不站在高牆的下面,跟夏王孔甲帶那孩子進宮,其實都是同一個道理。

談天篇

【題解】

本篇名叫“談天”,實際上是談天地。

儒者認為“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暗中做了好事或壞事),天輒知之,又輒應之”。天是有意志能賞罰的。王充則指出:“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天,體,非氣也”,堅持天是自然界的物質實體。

關於地到底有多大的問題,作者透過對太陽和北斗星的觀察以及詢問到過日南郡的人,認為地是很廣大的,要超出鄒衍的大九州。這雖然於文章意義不大,但這種見解在當時有助於人們提高認識,開闊眼界。

對共工觸不周山和女媧補天的神話,王充按實有其事進行批判,雖言之鑿鑿,但終無可取之處。

【原文】

31·1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1),怒而觸不周之山(2),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

【註釋】

(1)共(gōng工)工:傳說中的上古英雄。相傳為炎帝部落的一支,黃帝時水官。他的兒子后土治水有功,被祀奉為社神。顓頊:參見11·2注(2)。

(2)不周山:傳說中上古山名。據王逸注《離騷》,高誘注《山海徑·原道訓》在崑崙山西北。

(3)維:系物的大繩子。地維:地的四角。古代神話中認為天圓地方,天有九柱支撐,地有四維繫綴。絕:斷。

(4)女媧(wā蛙):上古神話中的女神。《說文·女部》:“媧,古之神聖女,化萬物者也。”銷:熔化。

(5)鰲(áo熬):傳說中的海中大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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