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併發揮自己的才能呢?以前周朝有個人想做官,屢次都沒有被任用,年紀老了頭髮白了,在路邊低聲哭泣。過路人有的問他:“為什麼哭啊?”回答說:“我想做官卻屢次不被任用,自己悲傷年老錯過了時機,因此哭了。”有人問:“你想做官為什麼一次也不被任用呢?”回答道:“我年少的時候,學的是文。到文治之德成就了,開始想做官,而當時君主喜歡任用年老的。愛用老年人的君主死了,後繼君主卻又要任用會武的,於是我改為習武。武藝剛學好,重用會武的君主又死了。年少的君主剛即位,喜歡任用少年,我的年紀又老了,因此一次也沒有被任用過。”當官是有時運的,不應當強求。唉,迎合社會風氣,揣摩君主意圖,還不能達到目的,何況節操高尚,志向遠大,不被利祿引誘,性格品質已經固定,不被君主重視的人呢?
【原文】
1·8且夫遇也,能不預設(1),說不宿具(2),邂逅逢喜(3),遭觸上意(4),故謂之遇。如準推主調說(5),以取尊貴,是名為揣,不名曰遇。春種穀生,秋刈谷收(6),求物得物,作事事成(7),不名為遇。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為遇。猶拾遺於塗,摭棄於野(8),若天授地生,鬼助神輔,禽息之精陰慶(9),鮑叔之魂默舉(10),若是者,乃遇耳。今俗人既不能定遇不遇之論(11),又就遇而譽之,因不遇而毀之,是據見效,案成事(12),不能量操審才能也。
【註釋】
(1)設:安排,部署。
(2)具:準備。
(3)邂逅(xi8h^u謝後):偶然碰上。
(4)觸:遞修本作“合”,可從。遭合:恰好符合。
(5)推:疑是衍文。上文“準主觀鑑”、“準主而調其說”,可一證。遞修本無此字。可二證。
(6)刈(y@義):收割。
(7)得物:疑“物得”之誤倒。“求物物得”與下文“作事事成”,文例一律,可證。
(8)摭(h0執):拾取。
(9)禽息:春秋時秦國大夫,向秦穆公推薦百里奚被拒絕,用頭撞闑(ni8聶)而死。穆公被感動,於是任用百里奚,秦國得以強盛,事參見《後漢書·循吏列傳》。慶:疑“薦”之誤。“慶”繁體作“慶”,“薦”漢隸作“■”,形似而誤。陰薦:暗中推薦。
(10)鮑叔:鮑叔牙,春秋時齊國大夫。以知人著稱。齊桓公命他為宰,被他謝絕。同時保舉管仲為相,被桓公接受。事參見《史記·管晏列傳》。默舉:暗中舉薦。
(11)定:決定。這裡是判斷的意思。
(12)案:通“按”。依照、根據。成事:已經形成的事實。這裡指是否當官或被重用。
【譯文】
遇呀,才能不是預先練習好的,主張不是平常準備好的,而是碰巧遇到君主滿意,恰好符合他的心意,這樣才稱之為“遇”。要是揣摩君主的意圖來改變自己的主張,而得到敬重和地位,這應該起名為“揣摩”,不能起名叫“遇”。春天耕種穀物生長,秋天收割穀物得到收成,求物物得,作事事成,不能稱為“遇”。不求自至,不作自成,這才能稱為“遇”。如同在路上撿到別人遺失的東西,在郊外揀取別人拋棄的東西;好像是天給的地生的,鬼助的神幫的;猶如禽息的精神暗中推薦百里奚,鮑叔的魂魄暗中舉薦管仲,像這樣,才算是“遇”啊。現在一般人既不能對遇和不遇的議論作出正確判斷,又單憑被重用就稱讚,根據不被重用就毀謗。這種只憑現有效果和既成事實判定是非的作法,是不可能衡量操行和考察才能的。
累害篇第二
【題解】
本篇闡述才能洪大操行賢淑的知識分子,之所以受壓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