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至今記得拆開相機外包裝那一刻的喜悅。
這臺相機看盡了她這幾年的成長,從學生時代,到後來工作,再到現在。
望著那滿地的殘片,文竹覺得自己像個背叛者。
她雙眼充血,向女人衝去,想要狠狠給她一巴掌,最後卻只有指尖擦過她的臉。
文竹被一旁的警察及時拉住了。
“驗傷!我要驗傷!”女人高聲喊叫起來,“我要報警!”
“報什麼警!”警察厲聲呵斥,“你已經在警察局了。”
“警察同志你看到了嗎?她毆打我!”
一樁本來已經要簽字了結的案子再起風波,值班警察被攪了清閒,一心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他兩邊做著思想工作,“你們都退一步,事情就解決了。”
女人伸出一根手指,指著文竹的方向,“解決什麼?我們今天本來能捉姦在床,都是被她攪合了!”
女人不依不饒,文竹寸步不讓,雙方僵持了很久。
事情的轉機發生在警局的電話鈴聲響起時。
“文竹,你可以走了。”警察這麼說。
“為什麼她可以走?!”女人第一個不同意,“她打了我為什麼她可以走?司法公正在哪裡?”
“朱佳彤!“原本和顏悅色的警察變了臉色,“你結夥鬥毆、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非法闖入、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在先,現在……”
警察後來說了什麼文竹完全沒有聽清,只知道其他人被帶到了另一個地方,而她蹲下身去撿拾相機的殘骸。
“都摔成這樣了?肯定沒用了。你別撿了。”值班警察勸說道,“拿賠償款再買一臺好了。”
在那個瞬間,文竹突然明白了李鳳英當年為什麼固執地不接受肇事司機的賠償款。
人們總是給具象的事物明碼標價,一條人命70萬,一臺相機加鏡頭1萬8……但情感、故事、回憶這些卻被自動忽略了。
無價之寶在某種程度上等於一文不值。
文竹將所有的碎片攏在一起,開口詢問民警是否能提供一個袋子。
民警翻開工位的抽屜,從裡面找了個透明塑膠袋遞給文竹。
“你看看這個行不行?”
“行,謝謝。”
剛才接電話的民警欲言又止。
“怎麼了?”文竹問。
民警搖了搖頭,“沒什麼。”他記起剛剛電話裡的叮囑——別透露一絲風聲。
文竹停下手中動作,心中有了猜測。
收集完最後一片殘骸,文竹提著塑膠袋出了門。
正是春寒料峭時,凌晨的南遠讓她走下臺階時不自覺緊了緊外套。
她站在路邊,拿出手機,準備打個車,卻發現手機不知何時關了機。
將手機放回口袋,雙手揣進口袋,手腕上拴著的塑膠袋垂在身側,她抬頭左右看了看。
坐在警車裡一路過來,當時一門心思生氣,完全沒記路,此時這境地,屬實有些為難。
她在口袋裡翻了翻,除了手機和儲存卡,連包紙巾都沒有。
真夠背的。她感覺自己跟南遠八字不合。
下次再也不來了。
她暗暗發誓,憑著殘存的記憶沿著馬路往前走去。
幾百米後,她找到了一家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年輕的營業員正在櫃檯後撥弄手機。
“您好,請問有這個型號的手機充電器嗎?”文竹邊問邊拿出手機,展示給營業員。
營業員抬頭看向文竹,眼神裡寫滿愕然。
“您好?”文竹沒有多想,再次提醒。
營業員回過神,手指著貨架的方向,“第二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