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便沒有出現在考場附近。
周瑛順利的考完試,心裡鬆了一口氣。
只是看著蔣益的神色有些複雜。
考試結束的這天,兩口子頭一次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吃了頓飯。
這頓飯沒有在家裡解決,兩人找了家飯館,要了個小包廂。
至於兩人談了什麼,無人知曉。
但出來的時候,兩人的面色都不太好看。
十一月份,離婚官司如期進行,於是就出現了蔣小周再次被問詢的那一幕。
蔣小周自然是懶得去管兩人的彎彎繞繞。
就在她以為這回的離婚官司還要拖幾個月的時候,判決出來了。
十二月初,蔣益和周瑛兩個人離婚了。
蔣小周判給了蔣益。
關於彩票中獎的錢,若孩子歸周瑛,出於對弱勢方的照顧,周瑛還能分到的錢多一些。
但是孩子歸蔣益,所以中獎的錢財兩人要對半分。
又由於孩子歸了蔣益,所以二中旁邊那所大的學區房也判給了蔣益。
作為補償,原先的小房子給了周瑛,還需要蔣益按照大房子的市價額外補給周瑛六十萬。
但周瑛也必須給蔣益定期支付蔣小周的撫養費。
而兩人的所借出去的錢,也一併做出了協商。
蔣益的手頭上還有不少借條,將來如果收回來,也能收到大約三十來萬。
周瑛手頭上的借條都是張萍、趙寶來這幾個人的。
當初也是因為家裡的財政在周瑛的手裡管著,所以條子便留在了周瑛的手裡。
倆人離婚了,這幾張條子自然是歸了蔣益最後才能收到錢。
如果還留在她手上,那到時候大機率也是討不回來錢的。
至於她給出去的錢都是捐出去的,本就不打算收回來所以沒有借條。
對於周瑛的這個說法,法院不置可否,於是並沒有要求蔣益必須把這些借條上的財產進行分割。
反而是周瑛要求蔣益支付借條上的金額,她就把條子還給蔣益。
蔣益想了好幾天,甚至跑去了張萍那裡,問了她和張寶來對意見。
最後他同意周瑛的這個要求。
對於這個結果,兩人各有各的不滿。
一個不滿意到手的房子是小房子,一個不滿意分出去的錢那麼多。
但兩人同時都忘了,他倆之所以會有那麼一大筆錢,都離不開蔣小周。
與此同時,張萍和張寶來兩家人對周瑛的意見更深了,覺得這個女人不厚道,是個白眼狼。
怪不得去年人家周愛菊那三姐妹會對她這麼狠。
文志英對這個兒媳婦更是愛搭不理的。
別看周瑛今年看望她的次數頻繁了很多,美其名曰是感謝去年馮秀娥那檔子事出來後,她對周瑛的照顧。
但實際上,周瑛去了也只是不停的講述神明的奇妙之處,要她跟著周瑛信奉神明。
現在還讓她的小兒子成了家裡第一個也是唯一個離了婚的人。
她對上週瑛,自然沒了好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