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答得理直氣壯,「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親力親為,女人要男朋友來幹什麼?」
我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做這麼瑣碎的事?」
「這算瑣碎?這簡直是大前提呢,我認識一位仁兄,每星期買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開二十公里的車!那家冰店在鄉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裡。
難怪這麼多年我還做著王老五。這些女人真會作賤男人。
隨即心平氣和起來,如果吉永叫我去買一毛線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興,只要她揚一揚嘴角,我已經得到應得的報酬。
真的,我不會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麼。
我跳起來,「一於如此!」
主席笑著搖頭,「戀愛的滋味不好受,苦樂參半。」
我哪裡還聽得進去,別說參半,參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這樣子,誰叫我愛上了她?
我撥電話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誰。但當我提起那本攝影集的時候,她的興趣漸漸來了,她不太愛說話,措辭往往非常簡潔,只有個字,不過我已經非常滿足。
我們約好週末見面,在她家裡,進行選擇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雜誌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屆時一點頭緒都沒有,然後才更衣沐浴,專程上她家去。
選衣服的時候挑了又挑,選了又選,終於穿一件掠皮夾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輕佻。
她前來應門,穿著一件舊的絲棉袍子,抱只熱水袋,熱水袋上還有隻碎花巾套子,我見了她這種打扮,先是驚喜,一陣溫暖跟著緩緩襲上心頭。
這是我母親年輕時代的打扮哩,鬆鬆的袍子,滾兩道邊,因室內熱水汀不敷用,都抱一隻胖嘟嘟的熱水袋。
我一直在微笑,掩不住心中的喜悅。
吉永一定在想:這個人好不奇怪,怎麼這樣愛笑?
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我與她坐下,傭人斟上熱茶。
屋子是半新舊西式洋房,傢俱亦半新舊,大方整潔樸素,像她的人。
她取出底片與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惡補來的三道班斧施展出來:
「——照片一概放一個尺寸,文字我去找專人來寫,以訪問記的形式最好,寫一萬字足夠,說明就得由你自己負責。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慮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認得我的樣子。印多少本呢?又要賣多少錢呢?出書之前,要不要先發一些新聞稿?我當然想有人買,籌得現款,捐給保護兒童基金。」
「太好了。」我說:「我會安排的。」
「個人宣傳越少越好……」
「藝術是很私人的,不宣傳個人,難道宣傳群眾?」
她笑出來,我看到她笑,整個人便如沐浴在春風裡,暖洋洋地,有說不出的舒服,單是盯著她的一顰一笑,已經心滿意足。
她說:「也不必假撇清了,就這麼辦吧,選照片恐怕要一段時間,我手頭上有一萬多張照片。」
「我們一起挑選。」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絕,「那太好了,多一雙眼睛會客觀些。」
我如飲了醍酬似的,渾身飄飄然。
這時候電話鈴響了,她前去接聽。
她沒有說什麼,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這個人是時常打電話給她的,她的雙目中有期待的喜悅,無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著我,「嗯,嗯,我有客人在這裡,好,一會兒見。」放下了話筒。
就這麼簡單的幾句話,但聲音是輕綿綿的,直到回到原來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