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少一天,他在等你呢,等了好幾天了。」
我猶疑一刻,終於站起來,緩緩走到他身邊。
祖抬起頭,見是我,微微有點驚訝,眼睛裡充滿歡樂,向我點點頭。
我說:「祖,記得我生日那天?你答應為我唱一首歌,我一直說寄在你那裡。現在方便唱嗎?」
他高興的問:「你要聽什麼?」
我笑說:「你想到什麼就什麼。」
他一怔,笑問:「要不要坐在我身邊?」
菲律賓朋友為我端來了椅子。
祖開始唱:「假如你愛我讓我知道,如果你不愛我讓我走……」
他聲音很好,有種特殊的悅耳,我笑了。水彩畫林璞如整個人象一張水彩畫。
粉紅色的面頰,雪白面板,烏黑頭髮,她又愛穿淺色的衣裳:淡藍、蛋黃、白、淺綠,看上去無限悅目養眼,加上她這個人永遠很悠閒文雅,更使人喜歡。
我如娶妻子,一定要取林璞如這樣的女孩子。
但。
但林璞如是我小叔的女朋友。
她對我很好,替我補習,陪我打球,假期有什麼節目,總也忘不了我,永遠記得給我買愛吃的糖果。
但是在她心目中,十六歲的我,永遠是個小孩子,而她,她已經二十六歲。
當然她不知道我心中想些什麼,我再不懂事,也已經十六歲,懂得掩飾某一些不應表露的感情。
她是小叔叔在大學裡低班同學,兩人走了很久,始終沒有進一步談論到婚嫁的問題。
像一切情侶一樣,他們也時時吵架,我總是不幫小叔。
一次我同小叔說:「不如結婚吧,一切難題會得迎刃而解。」
小叔說:「哪裡這麼容易。」
「爺爺不是給了你一幢房子?你們兩個人都有薪水收入,怎麼不能結婚?」
「不知道為什麼,總是興不起結婚的意念,你知道璞如,她一向淡淡的——唉,小明,你是不會明白的,我怎麼會同一個孩子說這些話。」
「我明白,林璞如像一幅水彩畫,淡淡的。」
小叔笑了。
過一會兒他問:「你的小女朋友呢?」
「哪一個?我女朋友很多。」我很坦率的說。
「真是的,青出於藍,比你小叔還厲害。那位叫敏敏的女孩子呢?一大把長髦發的那個。」
「哦,她,隨父母到迪士尼樂園去玩,要過了暑假才回來,從東京就直接到多倫多去。」
「那麼打球打得很好的那個呢?」
「嘉嘉?」我說:「她另有到象。」
「你同誰走?」
「我沒有固定女朋友,」我伸個懶腰,「我不需要固定的女人,嫌煩。」
「嘩,」小叔取笑我,「才十六歲多一點哪,思想就這麼靈通,真了不起。」
「現在只要我一個電話,她們就要張羅著打扮,穿最好的衣服,化好妝出來見我,而我所花的不過是兩張電影票與一頓晚飯。」
「真聰明!」小叔哈哈大笑起來,「怎麼我沒有想到。」
我隨即說:「不過璞如姐是不同的。」
「有什麼不同?」小叔反問。
「為她是值得的。」我說。
「你知道什麼?我為她,犧牲得也夠了。差不多八年,兩個人在一起那麼久,生活沉悶得不能形容。」
「沒有她也許更悶?」我問。
「怕就是怕這個。」他苦笑。
「璞如姐真美。」
「嘿,她那種美……」小叔沒有說下去。
小叔語氣酸溜溜的,是,每逢他與璞如姐吵架輸了一仗,就會有這種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