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看起來二十出頭的樣子,五官非常帥氣,個子也長得很高,身手似乎不錯,只是缺少跟人動手的經驗,所以反而縮手縮腳,一直處於下風。
方明湘正好心情煩悶,看到幾個人打一個,就衝過去幫忙。
那時她的力量還沒那麼強,可是不要命的打法,還是非常唬人的,加上年輕人因為有人幫忙,也越戰越勇,終於把那幾個混混打跑了。
「為什麼打架?」方明湘好奇地問。
這個男人怎麼看,都不像是會惹事生非的人。
「他們想偷我的東西。」對方用手捂了捂破了的嘴角,嘴裡發生嘶嘶的痛呼聲。
「打得好,最討厭這些人了。」方明湘贊同地說道。
兩人在廣場邊找了個臺階,聊了起來。
「要不要我幫忙?」聽說她在找工作,男孩子問道。「我在虞城有朋友。」
「不用了。」方明湘不想無緣無故欠下別人的人情。「慢慢找,總會找到的。」
最後分手前,男孩子說自己叫謝國興,是餘杭人,馬上要去當兵了,希望兩人能通訊。
十八歲的方明湘正是知好色、慕少艾的年紀,謝國興長得帥,性格又投緣,自然沒有拒絕。
接下來兩人鴻雁傳書,透過信件成了好朋友。
這樣過了半年,有一天他寫信過來,說馬上要上戰場,並說如果自己沒有戰死,就回來找她。
她明白他信裡的意思,如果他能活著回來,就來找自己,兩人正式確立戀愛關係。
可是戰爭結束了,他沒有來找自己。
她以為他沒有來,肯定是犧牲在戰場了。
那段時間裡,她經常一個人來到火車站廣場,坐在那個兩人初次相識坐過的臺階上,一坐就是半天。
她是個比較偏執的人,喜歡一個人了,就很難再去喜歡別人了。
所以前世一直一個人。
沒想到重生第一天,他卻出現了。
在失去音信五年後,他居然又活著出現在自己面前。
騙子,這個騙子,他騙了自己!!!
前世自己孤身了一輩子,原來是個笑話。
想到這一點,她憤恨交加。
在那裡站了很久,情緒才慢慢平靜下來。
算了,今天是自己重生的好日子,別想那個男人了。
就當自己從來沒有跟他認識過,一切重新開始吧!
給自己打了一會氣,她強撐起精神,往汽車站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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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興呆呆在站在原地,望著方明湘走遠,心裡又苦又澀。
「就是這個女孩子?」旁邊的阿姨也是被身邊的變故驚呆了,好一會,才問道。
自家少爺當兵的時候,跟一個農村女孩子談戀愛,這件事驚動了老爺子。
少爺是老爺子最小的孫子,從小就被寄於厚望,擔心他性格太軟弱,就把他送到部隊。
沒想到南方邊境跟鄰國起摩擦,軍方派各個軍區輪流上前線,當作實戰磨練,沒想到少爺所在的軍區也輪到了。
當時家裡每個人都希望老爺子出面,把少爺調回來,卻被他拒絕了,說男人就要見識一下血與火,才能變得成熟和堅強。
少爺也不孚眾望,在前線連隊長中彈犧牲後,主動帶領剩下的戰友,跟敵方激戰,最終守住了陣地,得到了上級的嘉獎。
從前線勝利歸來後,老爺子給他安排了物件相親。
少爺自然不從,要去找方明湘,被暴怒的老爺子押著送回部隊。
一年後退伍回來,老爺子要少爺進武警部隊,被拒絕了。
他不顧家人的反對,一個人獨自去了南方特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