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她家,我要替她拿行李,她婉拒了。她說:&ot;明天見,家明。&ot;
&ot;明天見,明珠!&ot;我向她擺擺手,開走了車子。
我一路吹著口哨。
香港的陽光曬在我身上,我等著明天見她。誤車去參觀表姐的婚禮,她決定在利物浦結婚了。利物浦是一個好地方,可是不是結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結婚。
而且她終於結婚了。
三十二歲才結婚,大家都說,可是終於還是結婚了。
我很愛表姐,這種愛不是姊弟之愛,換句話說,我單戀她很久了,自從很小開始,我就覺得她是一個美麗能幹、黑白分明、有肝有膽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麼可以向她示愛。
我是一個笨人,七情六慾是放在臉上的,別人也許不會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麼會不知道,她見我的時候,總還是那麼大方,有說有笑。
我們的時間是默默渡過的。
然後她結婚了。
我要去參觀她的婚禮。
自黑池趕去,到了她那裡,客人都沒有到。婚禮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別早一點去的,不想與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廳裡。
那是一問美麗新蓋的平房。
表姐穿著一件圓角的棉祆,雙捆邊。她實在是十分考究的,這跟在香港有什麼兩樣。
她在寫字,一張大大的宣紙壓在兩條紙鎮下,用毛筆大大的寫著糙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
當時我問她,「你怎麼寫起《大學》來了?」
她抬頭一笑,一雙眼睛黑白分明,反問:「你要我寫什麼?逍遙遊?」
「至少應該是:誰道閒情拋卻久,每到春來,惆悵還如舊,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辭鏡裡朱顏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還是有閒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張字看,我說:「這麼好的字,現在這些人裡,也只有你會寫了,咱們都不行了。」
「又算什麼?」她放下了筆。
我看她。
她的臉上,沒有快樂,沒有不快樂。她的丈夫是個做生意的人,經濟上是過得去的,不過視她為一個頗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優點,他是不會知道的,然而她還是嫁人。一個女人,靠自己雙腿站了那麼些日子,也該累了吧。
我沒有說什麼,至少她的臉是祥和的,溫柔的,美麗的。
三十二歲對她來說,還是年輕的,面板有一種深沉的,蜜糖似的顏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說:「我是乘火車來的,我那輛小車子壞了。明天有一節重要的課要上,得趕回去。」
「真的那麼重要?」她問,「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節課非去不可。」我說。
「那麼你來了也等於沒來,並沒有參加我的婚禮。」
「來了就是來了,怎麼說沒來?我下午五點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強你。」
「還有,媽媽說他們的禮物押後著,等你回去了才給,因為我在此地不會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著。
我覺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終於結了婚,也沒有什麼好值得如此高興的。有什麼開心呢?結了婚,也不過與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樣。
我坐到五點。
吃了很多點心糖果,從未沒吃得這麼多。她家的起坐間有落地長窗,糙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視著這個花園。
到了五點,我說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