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6年10月粉碎&ldo;&rdo;以後,黨內外廣大群眾強烈要求糾正&ldo;左傾&rdo;的錯誤,平反冤假錯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堅決糾正了黨在指導思想上的&ldo;左&rdo;傾錯誤,確定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指導方針。為徹底糾正&ldo;文化大革命&rdo;及其以前的&ldo;左&rdo;傾錯誤,恢復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全黨遵循&ldo;有反必肅、有錯必究&rdo;的原則,進行了大規模的全面細緻的複查與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197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抓緊複查糾正冤假錯案認真落實黨的政策的請示報告》。此後,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全面展開。
平反冤假錯案,這是黨中央在新時期所開展的、有步驟的處理建國以來的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從而調整社會關係的一個重要步驟。粉碎&ldo;&rdo;以後,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開始從區域性進行起來,但是進展較慢。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從中央到地方都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加快了平反冤假錯案的步伐。受到迫害的民主人士、知識分子等也都恢復了名譽。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決定撤消八屆十二中全會強加給的種種罪名和有關的錯誤決議,恢復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名譽,從而使建國以來這起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黨還對&ldo;文化大革命&rdo;以前的一些重大案件進行了甄別。其中主要的是,為1955年的&ldo;胡風反革命集團&rdo;案平反;在1978年4月決定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後,又為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分子的人平反;為1959年 &ldo;反右傾&rdo;運動中被定為&ldo;右傾機會主義分子&rdo;的同志平反,等等。到1982年底,大規模的平反冤假錯案工作基本結束。有三百多萬名幹部的冤假錯案得到平反。他們心情舒暢地重新走上工作崗位或擔任新的職務;數以千萬計的因與這些幹部有親屬關係或工作關係而受到株連的幹部和群眾也由此得到解脫。他們放下包袱,精神振奮地投身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被迫害致死的同志,也得到昭雪。在進行這項工作的過程中,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得到恢復和發揚,從而為新時期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打下了穩定的幹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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