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著,樹枝刮過彼此的臉頰跟身體也不在乎,後面槍聲不斷,兩人緊握的手卻是滲出了汗。
抱著她一起滾落山溝的那一刻,滿身傷痕,顧不上自己肩胛處汨汨而流想血水跟樹枝,他卻是先檢查她的傷口,放心了才閉氣眼,透支的體力讓他疲乏,兩眼已經睜不開。他想起了那個問題,在後山上她問過的,如果他先死了,她一定不會獨活。她說等了他一個七年,下次換他來等。
他在心底回答:“好,下一次換我來等你。”
醒來的時候在醫院,眼前陌生的中年夫婦,他卻沒有開口,那是他的父母,即使過了很多年,他依舊認出了他們,那個照片裡漂亮的婦人如今還依舊美豔。
她不見了,而他從下人得知,他已經昏迷了半個月,後面光是療養就用了半年,那傷口太深,他四肢盡斷,差點無法失去走路的能力,在兩人滾落的過程中,他將她納入懷中將傷害一個人承受。
半年時間,他用來做康復訓練還有不斷的找尋她,找了快半年,最後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見到了她,她不同了,挺著大肚子每天都會出門散步,臉上沒有悲傷有的是笑,她會跟不認識的人打招呼,會撫著自己的說話,有時候還會到廣場看噴泉,也會一個人坐在廣場上看其他人玩耍。
他沒有去打擾她的生活,因為她已經忘記了他。
他並不是每天都去見她,但他希望能夠在她生活地方活著,他選擇了市郊附近的一所公寓,兩房一廳,房東太太是個可愛的胖女人。
那個家族給了他一大筆錢,他並未拒絕,只是他知道他們希望的不過是在那個男人死之後接手他的事業,不是因為看中他的能力,只是因為他是那個男人唯一的血骨。
搬來阿姆斯特丹三個月,她的孩子也出生了,每次底下的人交給他最近關於她訊息的資料時,他總會仔細的看過一遍,若是她快樂平安便放心的繼續抄經書,雖然他已不是出家人,入了世俗也投入紅塵中,或許便很難保持那一份清靜了,但每日抄經文的習慣卻留了下來。每日聞著那墨香,他的心還能覺得安靜。
那一天,在醫院裡,當醫生再次讓他謹慎決定是否要將自己的眼角膜給那一個不認識的孩子時,他笑著躺在手術檯上,他說:“那是我所愛著的女孩的孩子,我並不覺這是件難過的事情。”
“可她不記得你了,不是麼?”醫生嘆氣道,依舊希望他能改變念頭。
他微笑著說:“記與不記並不重要,我想要她幸福而已,以前是她在等我,所以這一次換我等她了。”
醫生沉默了下去,他感覺忽然光線明亮了點,眼底有冰冷的溼意。
失明並沒有他原本想的那樣糟糕,反而習慣黑暗之後便覺得日子如以前一般,甚至於他聽力變好了,雖然眼睛看不見可他依舊能寫,憑著多年的直覺,他的字依舊漂亮。
身子逐漸的衰弱,隱疾的疼日益加重,或許時間不太多了,他知道的,可是卻不覺得灰心,因為他還有要等的人,那個人於他而言是如此的重要。他並沒有勉強她想起之前的事情,他也沒有主動找過她,因為他並不覺得愛就非要在一起,若她想起了他,便會來找他的,他會等著。
最後的一個月裡,他只跟來看他的那個家裡的人說過,若死了,請將他的骨灰放在這裡,因為他知道她會來的,請求讓他再見她一眼。這年頭真傻,也嚇壞了那個男人,但他知道那個男人會聽取他的要求的。
有時候他站在窗外,那風拂過他臉頰,他還能聞見遠處青草的香味。
或許有一天她會到這個屋子裡,不管那時候他還在這裡與否,但他會一直等下去,她會知道他從未離開過,一直都在這裡,只要回頭就能看到。
一個七年並不算久,她等了他七個夏天,他願意等待她七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