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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是敢在這個問題上非議,馬上就能被群臣的口水給淹死!

一頂‘枉議國策,君前咆哮’的帽子扣下來。妥妥的死無葬身之地。

但若是大傢伙們捏著鼻子認了下來,回頭,朝廷玩出一個新花樣,把責任推到他們身上。

說是他們倡議跟認可這樣的稅收額度的。

那麼,每當夜黑風高。或者雷鳴電閃之時,估計就會有許多‘正義俠客’,拿著刀劍,翻牆入室,行俠仗義,清除禍首了。

所以,也不能不說話。

甚至,得想個辦法,把責任撇清——即使不能,也得讓人知道:不是俺乾的,俺是無辜的,俺也沒辦法,俺也不想的。

但擅權就是擅權。

作為商賈裡跟官府打交道的代表,豈能不熟讀漢律,尤其是有關市集跟商稅的律令?

很快,就有一位擅權出列奏道:“小民幸蒙天恩,陛下不棄,許入宮聽政,賜坐宣室殿,感激涕零,願以殘身,永報陛下隆恩!今陛下更嘉大惠,許小民等能議車船礦稅之制,小民雖粗鄙,卻也知,此三王所不能,而五帝所不及之胸懷!不然小民何以有幸能蒙陛下如此之厚遇?”

一通馬屁後,這位擅權就接著道:“小民本粗鄙野人,即不明於禮樂,更不知王化,於國家大政,朝野之議,一無所知,本不該也不能隨意議論,只是,陛下即以垂問,小民乃昧死以奏之:昔者高皇帝定市籍之治,命有司於市集置列伍之制,祖宗制度向來如此,除此之外,就非小民所能得知的了!”

“膽子不小啊……”劉徹聽完此人的話,敲了敲桌子在心裡想道。

列伍之制,現在早就成了一個擺設了,除了欺負欺負那些自己賣自己家裡產出的物產的農民外,現在那個商人還鳥列伍之制啊?

所謂列伍之制,這是當年劉邦腦洞的產物。

劉邦坐了天下後,覺得商賈太壞了,必須遏制。

就玩了這麼個制度。

即對商賈進行類似軍事化管理跟秦法一樣的連坐。

所有商賈販賣商品的時候,必須在指定地點指定區域在指定的人的指揮下經商。

一般五人為一組,成一列,因此被稱為列伍之制。

這個政策的失敗之處,或者說成功之處,就在於,它規定了,假如一列伍之中有一個人賣假貨,那麼,很好,一旦發現,全部連坐。

又或者一列伍之中,有人銷贓,同樣如此。

假如,你要不想被連坐,那麼,就必須舉報你的同伴的非法行為。

同時為了鼓勵舉報,劉邦還規定了,舉報者可以分得一部分被舉報者的罰沒財產……

好嘛……

這個政策於是大獲成功!

但就是因為太成功了,所以,它被丟到一邊了。

太宗皇帝時,撿起秦代的平賈制度,用平賈取代了列伍,這才有了今天天下的盛況。

但這列伍,在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角度來說,依然有效,只是,從上到下,都裝作看不到。

也就只有一些偏遠鄉村的地方,依然在執行這套規定。

現在,這個擅權重提列伍之制,無非就是告訴劉徹——陛下,不要固澤而魚啊,高皇帝時期的經濟危機可過去沒多久呢。

但劉徹聽了,並不生氣。

兔子急了都咬人!

何況,現在這個坑挖的有點大,這些擅權,屬於被劉徹埋到坑裡的背鍋俠。

背鍋俠們發現自己被背鍋了,要哼哼兩聲,就讓他們去哼哼兩聲吧。

反正,既定政策不會改變。

更何況,左右不過是吐槽而已。

於是,劉徹對那位擅權道:“公所言,朕知之,今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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