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昊昊像個大人一樣囑咐爸媽,藍雪月這才覺得昊昊確實比自己成熟。李經偉聽了兒子的話,立刻站起來說:“對對對!時間不早了,我們不能耽誤月兒和弟妹休息,昊昊媽,我們走吧!”
“好好好!走!”李經偉妻子還沒和藍媽媽說幾句話,就被丈夫催促著離開,她只能意猶未盡的對藍媽媽說:“明天你們去參加婚禮吧?到時候再聊!”
藍媽媽尷尬的說:“我們沒有接到請柬,所以不知道昊昊堂姐明天結婚,我們也沒跟單位請假,你知道月兒爸在單位的位置很特殊,如果要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所以……”
李嫂連忙說:“理解理解!既然這樣,那我們就以後再見了!”
大家都知道,收到結婚請柬就意味著又要隨份子,份子錢在那個年代,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單位同事結婚要隨份子,親戚朋友的紅白喜事也要隨份子,還有升學宴、滿月宴、壽宴等各種宴請,也是要奉上紅包以示祝賀。
那麼,這個習俗是何時形成的?據說先秦時期還沒有這個習俗,到了五鳳二年秋八月,漢宣帝劉詢腦洞大開,下了一道聖旨曰:“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
劉詢的這段話是說,現在民間嫁娶禁止擺酒席,搞得百姓都沒有生活樂趣了,這樣不好,要改。
皇帝的一聲令下,開啟了婚禮的新紀元,此後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平頭百姓,結婚時都可以大搖大擺地擺酒慶賀了。
但是,參加酒席的賓客一般還不會直接出“份子錢”,而是比較含蓄地送一些禮物。
直到朱元璋釋出了一個,第一次從官方層面提出了“份子錢”的重要性:
鄉里人民,貧富不等。婚姻死傷吉凶等事,誰家無之。今後本里人戶,凡遇此等,互相周給。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貧窘,一時難辦,一里人戶,每戶或出鈔一貫,每裡百戶,便是百貫,每戶五貫,便是五百貫。如此資助,豈不成就。日後某家婚姻亦依此流周給。”
也就是說,鄉里如果誰家結婚錢不夠,大家一戶出一點,就把婚事辦了。而且還要求將此形成制度,鄉親們互相幫助。
從此,在熟人結婚的時候送“份子錢”,便在民間流行開來,成了一種重要的婚嫁禮俗。
所以有人把朱元璋稱為“份子錢”的鼻祖,也是基本符合事實的。
份子錢原本是親戚朋友間為了互相幫助而拿出的,可後來經過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