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恂敏落網之後,很多當年的辦案警察,對他的作案動機非常難以理解:“憑你當初的條件,可以說是要啥有啥,如果踏踏實實的做生意,一直幹到現在,說不定我住的房子都是你蓋的,當時你為什麼要去幹這種掉腦袋的事呢?”
陳恂敏是這樣回答的:“那時候還沒結婚,根本不明白什麼叫責任,身邊的朋友多了,大夥都敏爺敏爺的捧著我,一衝動就想帶著他們乾點大事。”
警察還是不太明白:“想幹大事的話,你完全可以帶著他們做正經生意,為什麼偏偏選擇搶運鈔車呢?”
陳恂敏苦笑了一下:“我喜歡看水滸傳,很嚮往那種兄弟們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另外1991年的時候,香港的張子強搶劫運鈔車,到手1.6億港幣,最後不但啥事都沒有,警方還賠給他不少錢,我覺得以我的智商,一樣能幹成這件事,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年輕不懂事,想證明一下自己而已。”
陳恂敏的這個作案動機,雖然很多人都不理解,不過他確實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
如果單論團隊領導能力,陳恂敏算得上是眾多悍匪中的佼佼者,其中有一個細節,能直觀的體現這一點。
陳恂敏團伙成員的綜合能力,不僅不算突出,而且不乏貪財好色,全程打醬油之輩。
但是有一點卻和其他團伙不一樣,大家聚在一起,做這種掉腦袋的大案,所有人都是心甘情願,直接省去了大部分團伙繳納投名狀的環節,從這一點也側面印證了陳恂敏的人格魅力。
作為一個朋友來說,陳恂敏絕對的夠意思,在何偉光犯下那麼大的錯誤的前提下,陳恂敏在逃亡的生死關頭,依然把他家人安排的井井有條,而且把這件事和本案撇開關係,算是真正用心了。
而陳恩年投案自首之後,明知自己已經時日不多,但依然絕口不提陳恂敏的下落,這點同樣也側面印證了,陳恂敏這些年裡待他確實不錯。
另外還有一個毛遠琴,拋開他知法犯法的惡劣行徑不談,在明知道自己肯定會暴露的情況下,他依然選擇為陳恂敏通風報信,並儘自己最大的能力,為陳恂敏爭取逃亡時間,也足以證明,他們之間是有真正的兄弟情誼存在的。
大部分悍匪團伙中,只要有人落網,多數想的都是搶著立功,像陳恂敏團伙的這種情況,屬實非常少見。
而從領導角度來說,陳恂敏同樣做到位了,首先他對團伙的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公司的管理模式操作,上下級觀念明確,這樣能最大程度的保證自己下達的命令,手下人能不折不扣的去執行。
其次在面對何東海犯下私自藏錢這種錯誤時,陳恂敏表現出了作為一個領導的大度,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這也是一個合格領導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素質。
而在利益分配這個環節上,面對著1500萬鉅款,陳恂敏只帶走了200萬,是所有參與分錢的團伙成員中,分錢最少的一個。
雖然當時的情況有變,但按照常理來講,越是這種危機時刻,越應該帶上更多的錢跑路,而陳恂敏的選擇,卻是讓大夥把錢平分了,這要是換成張君,能留下二百萬,就算是對大夥的恩賜了。
最後陳恂敏在大家即將分道揚鑣之際,依然想著為大家安排後路,如果不是團伙成員全部落網,他接下來的選擇,也許會是另外一條路。
再從一個商人的角度來說,陳恂敏同樣是成功的,案發之前就不用說了,他的成就已經超越了絕大多數人。
有頭腦有眼光有背景,就像他用李嘉誠舉例子那樣,如果能穩紮穩打,說不定真像那個警察說的,自己住的房子,都有可能是陳恂敏蓋的。
即便是後來跑路到雲南,陳恂敏在隱藏身份的前提下,依然能把生意做的風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