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毅穿著血跡斑斑的衣裳回到出租屋的時候,正巧碰上文叔和文嬸出門兒。
到這一幕,兩人都驚呆了。
文叔還是一如既往地好心腸,略作遲疑,便上前關心道:“這這是咋整的,傷到哪裡了,要不要上醫院?”
李毅忍不住暗歎一聲,文叔還是那個文叔。
別人遇到這種事情巴不得躲的遠遠的,哪像他們夫妻,還主動往前靠。
“叔、嬸兒,我沒受傷,是見義勇為幫人的時候沾上的!”李毅笑了笑說道。
“見義勇為?”
“嗯,昨晚上回家的時候遇到有人搶劫,我把人救下來了,並把傷者送到了醫院,這些血跡就是傷者的!”李毅道。
“是這樣啊,真是好樣的!”
文叔鬆了口氣,當即誇讚道。
“應該的,遇到這種不平事要是大家都不出手幫忙的話,以後我們自己受欺負的時候誰幫我們!”李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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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對,那你趕緊進去換身乾淨的衣服吧,這樣子怪嚇人的!”
“行,那我就先進去了!”
說完,李毅便向著院子裡走去!
西邊廂房裡,幾個小兄弟一邊啃著紅薯一邊聊著天。
“毅哥到底幹啥去了,咱連個招呼都沒打就出門了?”強子道。
“可能是有啥急事兒吧!”石勇道。
東子皺了皺眉頭說道:“毅哥那屋的玻璃都凍了,應該是昨晚上就沒有回來,別出啥事兒”
話音未落,卻聽到隔壁有開門的聲音。
幾個小兄弟對視一眼,當即站起來,出門查情況。
當他們到滿身血跡的李毅站在門口後,都懵了。
“毅哥你這是咋了”
不等東子說完,李毅便打斷了他的話:“少一驚一乍的,昨晚救了個人,血是他的。”
隨後李毅再次說道:“你們先到隔壁屋待會兒,我換件乾淨的衣服就過去找你們!”
“好嘞!”
李毅回到屋,當即從皮箱裡取出一套乾淨的衣服,將身上髒了的血衣換了下來,並丟在洗臉盆裡用水泡上。
著水盆裡泛起的血汙,李毅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這件衣服是去秦省前唐雪幫著挑的,這下算是毀了。
血汙最是頑固不過了,再加上眼下肥皂的去汙能力一般,就算是再怎麼洗也很難洗乾淨,可惜了!
除了外面的衣服被弄髒了外,裡面的毛衣也沾上了血跡,但是由於只有一件厚衣服,根本沒有多餘可替換的。
好在毛衣上沾染的血跡並不多,勉強還能忍受。
換好衣服後,李毅順手又把屋裡的火爐子點燃了,儘管11月底的京城還沒有到數九寒天的地步,但是依舊有些冷了。
再加上西廂房本身就有點回潮,不點一爐子,實在是有點難受。
做完這些,李毅來到了隔壁屋!
到幾個小兄弟竟然在啃紅薯,當即問道:“哪來的紅薯了?”
東子當即說道:“我們你那屋門鎖著,自己又不敢下館子,所以就讓房東大叔幫著買了點紅薯烤著吃!”
“呵呵,我還擔心你們幾個餓肚子,不錯!”
隨後李毅繼續說道:“昨晚上出門遇到幾個小混混攔路搶劫,還把人給捅了,就出手把人救了下來。結果因為身上沾了血跡被公安誤會了,把我帶到了局子裡了!”
“現在事情已經調查結束了,所以我也被放了回來!”
李毅簡單的將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免得這些小兄弟們擔心。
“毅哥,那我們現在咋辦呀,下午要不要出去繼續轉轉?”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