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的裙子寄來就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脫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摺好,放回盒子裡,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為你長得不像你父親。」
太初很懊惱,「你像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爸。」
「太初,那畢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為禮貌起見,也該寫一封回信。」
她不響。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從你父親處得來的資料,我覺得離婚是雙方的事,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說:「清官也判不了這樣的事。」
「她還是你母親。」我說。
太初發嗔,「你這個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為然,「這不是人家,她將來是我的岳母。」
「岳母?誰答應嫁你?」她笑,「走罷,郵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觀音兵現在升做觀音將軍。」
「你好-嗦。」她推我。
畢業後我倆就訂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問我,「你考慮清楚了?外頭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樂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慮清楚了?」我問,「以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
「呵,廢話,」她笑說,「外頭有些什麼貨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個?」我激一激她。
她嘆一口氣,「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紀已經老大了,不嫁還待幾時?」
「太初,」我搖頭,「我真服了你,連說話都不夠你說。」
她凝視我,「你會照顧我、愛護我,是不是?」
「我若沒有那樣打算,何必開口向你求婚呢?」
「說得也是,」她微笑,「老壽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會不會喜歡我?」她忽然又問。
「不會不會,他們會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處得到一點安慰,簡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媽自然是喜歡太初的。
他們的信中表露了無限歡欣之情,對太初的美貌非常詫異,他們寫:「什麼——我們未來的媳婦簡直比最美麗的女明星還長得好,怎麼會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還這麼突出,真人想必更為美麗……」
太初看了信笑,「見了真人,他們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詳太初,「中國人很奇怪,他們審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標準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面板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這些標準,但外國女郎誰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你被埋沒了這些年,回香港罷,保證滿街有人向你搭訕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說那地方最罪惡不過。」
岳丈大人灌輸給女兒的常識真是驚人,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