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很難聽,我的名字比這好聽多了!”
丹尼爾知道現在若不馴服斑點,只要鬆手,斑點絕對會逃走。他抓著斑點的兩隻前爪揮動著,嚇唬道:“不喜歡這個名字是不是?再吵半句,我把你當成烤野兔吃了。”
“吼……”斑點的怨氣果真的消了。聽到丹尼爾的話,它臉上露出懼色,好像害怕什麼東西,只得低聲求饒。
丹尼爾沒留意斑點的表情,難道他還會特地為了斑點一聲委屈的叫聲而伸過頭去看斑點為何這般畏懼而委屈地求饒嗎?
“這樣就好,記住,以後你就叫斑點。”丹尼爾緩緩坐起身,輕輕地抓著斑點的兩隻前爪使它站立起來,得意道:“只要你乖乖的,我就會對你很好,知道了嗎?斑點!”丹尼爾死也要叫聲“斑點”,似乎覺得這麼叫眼前的這隻黑斑白豹很好玩。
一人一獸這麼玩著,此時的月亮不知不覺地高掛在空中,現在怕是快到午夜時分。
丹尼爾打了個哈欠,伸了個懶腰,此時的他真的筋疲力竭了,兩天一夜沒睡過半刻,普通人有多少個可以承受得了?
滿布血絲的雙眼看了看沒走遠的斑點,他走過去把斑點抱起,依靠著身後的樹幹入睡。
次日,強烈的陽光捨得丹尼爾的一雙眼皮跳動,一雙還殘留著少許血絲的雙眼剛睜開,顯然是不適應刺眼的陽光。他轉過頭躲避刺眼的陽光,雙手動了動,才發現斑點早已不在懷裡。
史密斯和珍妮在走向國都的路上,不知他們此刻究竟在哪,而斑點對於丹尼爾而言,已是一個親人。他立即跳起,失去了此時此刻唯一一個“親人”,他顯得很失落,甚至有種絕望的感覺,慌張地四處張望找尋斑點的蹤影。
“斑點,你在哪?不要玩了,快過來。”丹尼爾焦急地叫道。這可是他第一隻寵物,更是他的“親人”。何況它還是一隻高等肉食動物,有了它,多少有點保障,也不用怕被人欺負。當然,這是在沒遇到鬥氣師、魔法師的前提下。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原本斜掛空中的太陽此時已高掛在頭頂。烈日曬得丹尼爾額頭流著露珠般的汗液。
不管丹尼爾怎麼叫,怎麼找,斑點就像消失了一樣。附近沒有一絲動靜,連風也像是消失了,只剩下他的叫喊聲和掀開大塊葉片時的聲音。
“難道斑點不喜歡我?我有這麼差嗎?”丹尼爾自我抱怨。他已經認定斑點離開了自己,可他卻要嘮嘮叨叨地自言自語:“可是它一瘸一瘸的能去哪呢?昨天晚上應該不會有野獸出現吧?要是有,那麼我應該也不會在這裡。”
丹尼爾怎麼想也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就像俄斯鎮的事情一樣,埋藏在心裡。既然發生了,卻又不是好事,為什麼要不停地想呢?他撿起皺褶的衣服穿在身上,沿著眼前的小路走去。
其實,丹尼爾並不知道,斑點並沒有離開丹尼爾,就在他不遠處的草叢中跟著他一直前行。只不過斑點一直覺得丹尼爾對自己有危險,不能和他靠得這麼近。並且它好歹也是一隻雪豹,不去獵食,培養自己的生存能力,怎麼可以?
丹尼爾一直走,斑點便一直在隱秘性較好的草叢裡不發聲響地跟著他。
一人一獸就這麼一直走,直到晚上,卻沒見過什麼城鎮。
丹尼爾抬起看見身前的樹上掛著酸梅,他以前撿過地上的爛酸梅吃食,知道酸梅的味道。一眼望去,前方竟是一片酸梅園。他嚥了口唾液,望梅止渴是人的神經反射,丹尼爾吃過酸梅,自然也會。望著這一片的酸梅林,口中的唾液不斷地分泌,他嚥下一口又一口的唾液,唾液像分泌不完似的,不管怎麼咽,還是快速地分泌。
此時,丹尼爾的肚子發出“咕咕”聲響,胃酸也隨之分泌。
胃酸分泌自然是肚子餓了,可是有多少人肚子餓還吃酸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