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的啦。很多事情你要長大後才能知道。什麼錯不錯的,都不好說。”
老爸帶著那個阿姨,在80年代後期,停薪留職,雙雙下海,去了遙遠的南方城市。從此,杳無音訊。
我爸媽的離婚協議上說,每個月要給我三百塊錢生活費。除了第一個月,老爸還在原單位的時候給過。以後,我的小學、中學、大學的第三年,包括結婚。他都沒給過我們一分錢,徹底恩斷義絕。
但是據說,他們後來的生活還不錯,也有了自己的小孩。
我想,媽媽不是找不到他,不是不想跟他鬧要生活費。她只是覺得,自己可以養活我,不希望給我的生活留下陰影,從小就培養我討債的才能。
所以才會一個人擔下來。
三、單親小孩 鑰匙兒童(1)
爸媽離婚後,老媽跟我就像被從大家庭樹上摘下來的兩隻蘋果。一大一小,被扔到路邊自己過日子去咯。從那一年起,不光老爸玩消失,以前所有有來往的親戚都玩失蹤。
我想,他們大概是怕要對我們承擔什麼責任,所以才選擇性消失吧。
其實我小時候還是一個很伶俐的小孩。還沒上幼兒園就會背很多唐詩,會唱歌,跳娃哈哈舞。那時我奶奶才愛帶著我到處顯擺呢。大姑媽、二姑媽、三姑媽、大伯伯、二伯伯、三伯伯家,輪著住哦。
最喜歡我的是大姑媽家的大表哥。
大表哥有輕微的智障,比我大很多歲。他最歡喜我去他們家玩。夏天的晚上,他搬了竹床到院子裡,喊好多村子裡的小孩子來看我表演。
他發指令:丁小毛娃哇哈哈舞!
我就像個很智慧的機器娃娃開始“我們的祖國是花園~”
跳完他拼命鼓掌,跟每個小孩都要說一遍:這是我妹妹丁小毛啊!
然後衝著我喊:丁小毛,快喊我大哥!!
我很聽話地喊:大哥!
他就得意地看著那些小孩,超級以我為驕傲。
但是現在,親戚們都不理我們了。我媽也沒說啥,只跟我說:“省得過年要到處跑,就我們倆過年也很好嘛。”
我真的不知道就兩個人過年有什麼意思。臘月二十八就貼了個春聯,連禮花鞭炮都沒買。
但是年三十,老媽怕我不開心,還帶我到她一個好朋友阿姨家過年。她們家很熱鬧,有很多小孩。等到吃完年夜飯,媽媽帶我回去,嗬,都下雪咯。。。。
我和媽媽走在紛紛揚揚的雪花下,路燈把我們的影子映到雪地上。我們踩著還沒落滿地的雪地,咯吱咯吱走回家。
老媽開始不是很能適應沒有老爸的生活。
我們真的被老爸慣壞了。單獨過日子過得手忙腳亂的。
媽媽在保健站上班,還要經常下鄉,宣傳計劃生育什麼的。我經常中午放學回家,就能看到媽媽留的字條:丁小毛,你自己到門口小飯店吃蛋炒飯。媽媽晚上回來。
於是,一個小鑰匙兒童,脖子上掛著鑰匙,鎖好門,就到門口小飯店吃蛋炒飯。有時候自己也知道變通著吃肉絲麵。
老媽怕一個小孩單獨長大,性格會孤僻,想要給我買一隻小狗,我無比理智滴說:“不能買小狗哦。沒有小狗喜歡吃蛋炒飯的啊!”
媽媽還是很擔心,就會買很多牛奶糖和巧克力放在家裡,囑咐我:“一定要經常喊班上同學回家來玩。你跟她們說,丁小毛家媽媽不在家,而且家裡有很多糖果吃。”
呵呵,老媽真是費盡心機希望我能夠心理健康滴長大哦。
記憶當中,每一天都非常慌亂,早上慌慌張張穿衣服,拿5毛錢到學校門口買早點吃,兩個包子一碗豆漿。
中午慌慌張張回家吃蛋炒飯,回來還要寫作業。老師真是恐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