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一下,換換腦筋,豈不更省勁、更實際些!或者把原班子改組一下,也勿需費這等周折呀!如此看來這場“運動”到底意義何在?啊——!不得了!這個想法太可怕了!打住,不要胡思亂想!這時,我猛然醒悟了:六六、六七兩屆畢業生已經分配了,過一年多我們也該畢業走人了,我們管得了那麼多嗎?我決定不當那個鳥官,不做那個陪襯,回班級參加復課,否則將來我畢業後會做什麼?會打針?會看病?會用聽診器?會使手術刀?不!不會!什麼都不會!無奈,很多“造反派”的職工、同學天天輪番找我談話,正面說,反面講,面面俱到。是啊,時勢把你推上這個浪尖,歷史將你定在這個位置上,豈是任你自由選擇的?“運動”還沒有結束,大家都自顧個人前途,“運動”誰去搞?夭折?半途而廢?現在你只有承受,只有承擔!說到底還是心中那份沉重的“史命感”在鼓脹。我真是無可救藥!於是,我常常在革命委員會中當反對派、少數派,一、二、三把手對我頗感頭痛,卻又無可奈何。難道他們不想拔出身上的芒刺嗎?也許我這是“小人之心”吧。
一九七〇年三月二十七日,黨中央發出《關於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通知 。通知本是要求糾正清查“五。一六”的擴大化傾向,但通知又提出“國內外階級敵人同我們的鬥爭是很複雜的,反革命秘密組織絕不只有一個‘五。一六’”。這就促使人們去抓更多的“五。一六”分子。所謂“五。一六”反革命集團 ,原指北京一度存在的一個名為“首都五。一六紅衛兵團”的人數甚少的極左組織。這些人在一九六七年五月,以貫徹“五。一六通知 ”為名,建立秘密組織,進行秘密活動,散發反對周恩來的傳單。毛主席在一九六七年九月八日《人民日報》發表的姚文元《評陶鑄的兩本書》一文中加一段話,指出 “五。一六”的組織者和操縱者,是一個“用貌似極左而實質極右的口號,颳起‘懷疑一切’的妖風”、“炮打無產階級司令部”、“搞陰謀的反革命集團”。一九七〇年的暮春,我校兩個反對解放軍的造反派頭頭被定為“五。一六”分子,我兵團的韓江南正在審查中。韓江南的罪行是搶解放軍的武器、副食店和私設公堂,毆打群眾並致死人命。
開始我是真被嚇傻了,不知道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兒,也分不清是夢還是醒。接著我憤怒極了 ——我們雖不是槍林彈雨殺敵人,也是水裡火裡幹革命,就是有缺點錯誤,絕不至於上反革命的線啊!我同學校領導班子爭、鬥,但沒有用。於是,我自甘“領罪”。因為,我是我們組織的頭兒,我應該對它的一切負責;因為,韓江南打人致死是由於我,而我本身又是受死者傷害的人,退一萬步講,即使定罪,也應該從輕;因為,我想領導班子不一定對我毫不留情(我畢竟是醫大“文/革”第一人);因為,我崇尚英雄,更崇尚悲劇式的英雄。當時我的腦海中清楚地閃現出李大釗教誨:“人生的目的在發展自己的生命,也有為發展生命必須犧牲生命的時候。因為平凡的發展有時不如壯烈的犧牲足以延長生命的音響和光華。絕美的風景多在奇險的山川,絕壯的音樂多是悲涼的韻調。”沒想到,領導對我並沒有“留情”。他們說我又並沒有成為事實上受害者,林書梅的被害又缺乏直接證據(她本人因病不能出證,白無常又矢口否認),所以對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