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紅了呢?要是人家買我的歌都得給二三十萬呢?我不賠大發了?”
她這話剛出口,黃文娟就忍不住反駁道:“二三十萬一首歌?全國也就十來個人敢要這個價!”
廖遼擺擺手,示意她住口,然後指著齊潔說:“你看,你看,果然我猜對了!我敢說,李謙肯定也是這麼想的!”
說完了,她徹底坐不住了,起身在屋裡來回走動起來。
齊潔不解地看著她,“你的意思是……你以為這不是霸王條款?”
廖遼站住,一臉的憋屈,“當然不是啊!”
頓了頓,她懊惱地道:“我千算萬算,就是忘了他根本就沒在音樂圈子裡混過這件事了,所以,他現在肯定還在那種充滿理想的階段,他還不知道這個圈子裡的現實是什麼!當時我提的那兩個所謂的條件,本意只是想肯定他,是想告訴他,並不是我非得溢價買他的歌,我願意掏那麼多錢買,真的是因為我覺得他的歌寫的超級的好,他的歌值這個價錢!所以你看,我以後還會繼續買下去……其實我是想跟他處理好關係的呀!當然,我肯定也想以後能便宜一點買歌,但是……”
說著說著,她慢慢地停下來,扭頭看著齊潔,她用一種怪異的腔調似問似答一般地說:“他居然,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不對,他只是臉上沒露出來,或者是被我那四十萬暫時給砸暈了,等他回過神來,他肯定會心裡不舒服!”
說話間,她拿出手機,找到剛才要到的李謙的號碼,說:“不行,我得給他打個電話!解釋一下剛才的事兒!”
…………
李家的客廳裡,李爸李媽一個坐著一個站著,大眼瞪小眼。
一張嶄新的支票,在他們兩個手裡傳來傳去,差點兒就快要磨出毛邊兒來了。
終於,李爸點上一根菸抽了幾口之後,似乎找回點精神來,看著李謙,問:“你確定這是真的?”
李謙笑笑,說:“應該不會是假的,不信你們待會兒就可以去銀行兌換一下。”
李爸點點頭,抽口煙,又問:“五首歌……人家就給了那麼多錢?”
李謙又笑笑,點點頭說:“是五首歌,本來不該給那麼多的,據我所知,像我這樣的新人,就算是歌再好,也就是幾千塊錢一首。但是……看得出來,那個歌手很看好寫歌的能力,所以想跟我長期結交,這才給了這個天價來故意捧我!只不過……呵呵,她把對我的看重……表現的有點笨拙。”
李爸聞言瞥他一眼,不說話了,繼續坐回沙發上抽菸。
恰在這時,電話突然響起來。
看清來電號碼,李謙微微皺了一下眉頭,旋即卻又笑起來。
“喂,廖姐你好。”
“李謙呀,姐想跟你解釋個事兒。”
“嗯,你說。”
“那個……那個……下午咱們說的那個事兒,就是我後來提的以後買歌的那個事兒……嗨,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解釋,總之呢,你廖姐沒別的意思,就是覺得你特別有才華,所以,不管是給你高價也好,還是後來提那倆條件也好,其實都是想……”
“嗨,廖姐,你不用說了,你的意思我明白的。”
“啊?”
“以後你的專輯缺歌了,儘管跟我打招呼,我一定會盡力,咱們之間,哪怕我再紅,價格永遠都是八萬塊!”
“呃……你……沒誤會?”
“呵呵,這有什麼可誤會的。你這是在捧我嘛,我又不是傻子,當然能明白!不管圈裡的還是圈外的,一個新人,如果有唱片公司把這麼一份合同丟在面前,十個人裡有十個人會籤!再說了,咱們又沒簽合同,只是口頭約定,我隨時都可以不認賬的嘛!”
“呵呵……行啊你!年紀不大,懂得不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