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的孩子?
事實證明,夏洛克根本就沒把他當窮人。
窮人哪有這麼胖的,哪有穿這麼好的,這聲黃色的格鬥家短打服飾,一看就是新買的。
“你這裡的東西,賣的也太貴了吧?”張小二忍不住說道。
“哎,這位客人,你這話說的,買賣東西,說白了就是一個供求關係,你有需要,我能提供,交易的條件就具備了。”
夏洛克看著張小二,眼鏡中光芒一閃:“我夏洛克做生意,講究的就是公平買賣,我並沒有強制賣給你們東西,而且也沒有將食品賣給這個小兄弟之後再獅子大開口,我只是說了個它的價格,買不買就是你們的事了,這沒毛病吧。”
“呃……確實沒毛病,但你這定價太貴了吧,提了上千倍啊,有誰會願意買。”張小二道。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我這裡買的黑麥麵包,加入了產自地下城的蘊含魔力的植物,是專供冒險者食用的,不但果腹,還具有恢復能量的特效,這麼一塊麵包,足夠三個冒險者食用的,還能恢復一定的能量,收一個金幣不過分吧!”
聽了夏洛克的描述,張小二這才認真的感應了一下,果然,這種食物內確實蘊含有一點魔法能量。
不過,他才不相信效果有對方說的那麼好,就這種麵包,恐怕還沒有一個野草莓中蘊含的能量多,要價一金幣,絕對高出了正常價格一倍。
這是哥布林一族最基本的買賣原則。
如果賺不到一倍的價值,那這項買賣就算是虧本了。
不過很多哥布林都是漫天要價,十倍百倍的要價,而想要交易的哥布林,又覺得,買的東西,如果不能優惠十倍,那就算是搶。
所以哥布林族群之中,根本沒有一項生意是做成功的,買賣東西總是不合心意,還不如直接搶,誰的實力強,誰就能夠擁有更多的東西。
沒想到,在夏洛克這裡,他終於見識到了哥布林式的交易方式,不過卻溫和了許多。
夏洛克還是有底線的,並沒有強買強賣。
而且他說的那些,仔細一想,還是很有道理的。
雖然奸詐了一點,但是,他卻是一個講究原則的商人,怪不得在人類商人圈子裡口碑不錯。
要知道,許多人類的黑店,往往都是強買強賣,特別是那些沒有標明價格的飯店,有時候吃一頓飯,足夠一個普通家庭半年的收入。
不是因為他們的食物特別好,或者材料特別貴,僅僅只是你吃東西的時候沒問價格,事後人家說一碗清湯麵一百金,不給,門口蹲著的壯漢,帶刀的廚師,膀大腰圓的店老闆,會讓你認清現實的。
而且,報官的話,程式複雜不說,能開這種黑店的,往往都有一點關係,指不定是哪個貴族的親戚,說不定反而會被再訛詐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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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吃都已經吃了,人家說那是巨龍骨頭熬的清湯,收你一百金還是給你打一折的關係,要是不願意,你吐出來啊,把龍骨頭給我吐出來啊。
而夏洛克雖然奸詐了一點,但是,人家事先就把東西說的清清楚楚,童叟無欺,我這裡的東西雖然貴,但貴的卻很有道理。
對於講原則的商人,人們還是比較:()哥布林天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