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穆王將徵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1)周穆王將征伐犬戎,祭公謀父勸阻說:“不行。先王顯示德行而不炫耀武力。兵力是儲存起來到一定時候動用的,一動用就使人畏懼;炫耀武力就會濫用,濫用就不能使人畏懼。所以周文公的《詩經·周頌·時邁》說:‘將兵器好好收藏,將弓箭藏在皮囊;我們君王尋求美德,施予這華夏之邦。君王定能保持天命久長。’先王對於百姓,努力端正他們的德行,使他們的性情更加寬厚;擴大他們的財源,改進他們的工具;指明利害的方向,用禮法整頓他們,使他們追求利益而避免禍害,懷念恩德而畏懼威力,所以能保證周王室世代相承,日益壯大。
(2)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2)從前我們先王世代做農官之長,服事虞、夏兩朝。到夏朝衰落的時候,廢除了農官,不再致力於農業,我們先王不窋,因而失去了官職,隱藏到戎狄中間。他仍然不敢怠慢祖業,時常稱道祖先的功德,繼續完成祖先留下的事業,研習祖先的訓令和典章;早晚謹慎勤懇,忠實地遵守,誠懇地奉行,世代繼承祖先的功德,不辱前人。到了武王,發揚前代光明的德行,再加上仁慈與溫和,事奉神靈,保養百姓,莫不歡欣喜悅。商王帝辛,大為百姓所憎惡,百姓不能忍受,欣然擁戴武王,在商朝國都郊外的牧野地方作戰。這不是先王致力於武力,而是為了盡力體恤百姓的痛苦,除掉他們的禍害。
(3)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3)先王的制度:王畿以內五百里的地方稱甸服,王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稱侯服,侯服以外至衛服以內的地方稱賓服,賓服以外的蠻、夷地方稱要服,要服以外的戎、狄地方稱荒服。甸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祖父、父親的祭品,侯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高、曾祖的祭品,賓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遠祖的祭品,要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神的祭品,荒服地方的諸侯則朝見天子。祭祖父、父親的祭品一日一次,祭高、曾祖的祭品一月一次,祭遠祖的祭品一季一次,祭神的祭品一年一次,朝見天子一生一次。這是先王的遺訓。
(4)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徵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闢,有攻伐之兵,有徵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
(4)如有不逐日進貢的,天子就修省內心;有不按月進貢的,天子就修明法令;有不按季進貢的,天子就修明禮儀;有不進歲貢的,天子就修明尊卑名分;有不朝見的,天子就修明德行。這幾個方面依次做到而仍有不來的,天子就修明刑法。這時就有懲罰不逐日進貢的,討伐不按月進貢的,征討不按季進貢的,責備不進歲貢的,曉諭不來朝見的。這時也就有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