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點發暈的腦袋,這一拳可真夠勁,實打實的捱了一拳。他渾身溼漉漉地爬了起來,再次朝小刀揮手道:“回車裡去,沒你的事。”
“這洋鬼子是誰呀?”小刀一臉不爽道。
“回去。”林子閒摸著瞬間紅腫的臉頰喝道。
“你欠揍,那我也無話可說。”小刀聳了聳肩,轉身提把槍回了車裡。不過他也看出來了,這兩人之間應該沒什麼仇。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林子閒揉著臉頰問道。
史密斯轉過身去,避開了刺眼的車燈,緩緩將紅楓莊園遇襲的經過講了遍,一直說到他將米勒的屍體埋葬後,偷偷來到華夏找他。
林子閒默然無語,終於明白了史密斯為什麼要幫米勒打自己一拳,很顯然是因為自己上次去溫哥華找了米勒幫忙,結果惹得米勒麻煩不斷,最終招來了殺身之禍。
“能不能判斷出是誰幹的?”林子閒沉聲問道。
史密斯搖頭道:“你知道我和各種勢力並沒有什麼來往,所以我無法辨認出他們是誰。不過那個神秘的女人卻開口說過話,你知道我的特殊天賦,哪怕是有人咳嗽過一聲,以後無論他將聲音怎麼偽裝,我也能分辨出來。只要我再聽到她的聲音,就能認出她,除非她對自己的聲帶進行破壞。”
林子閒眉頭皺起,連大致的目標都沒有,你能聽出對方的聲音有什麼用,總不能把全世界的女人全拉來讓你聽聽聲音吧!
他現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電的高科技武器,利用電能當武器並不稀奇,關鍵是能不透過媒介定向攻擊指定的人,就像魔法師能艹控霹靂閃電一樣,那就非常不簡單了。
這種東西想想都恐怖,用科學邏輯來推算的話,林子閒還想不出誰的速度能快過閃電,怪不得能將史密斯給打得毫無還手之力落荒而逃,連他都是頭次聽說還有這種鬼東西,想想都讓人頭皮發麻。
林子閒微微嘆了口氣,那位老夥計人已經死了,悲傷已經沒有了意義,唯一能做的就是幫他報仇。既然從史密斯嘴裡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線索,那現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當做突破方向了。
然而現在還有件讓他更頭疼的事情,林子閒呲了呲牙道:“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暴露了你‘血族’的身份?”
“是的,不激化‘血族’的力量,我根本無法從他們手中逃出來。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我也不會來麻煩你。你說過,如果有需要,讓我來華夏找你。”史密斯淡淡說道。
“你這朋友真夠意思,有困難第一個就想到了我。”林子閒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謂是一個腦袋兩個大。
如果這傢伙是純粹意義上的‘血族’中人也還罷了,畢竟背後還有強大的血族撐腰,倒也沒什麼好怕的。可這傢伙被稱為血族中覺醒的‘血祖’,生於黑暗,卻不懼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樣,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樣在陽光下行走。
他的異常被血族發現後,立刻震驚了整個血族,被血族長老會尊稱為‘血族’中的聖靈,在整個血族中擁有著無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幫血族頭頭們也不是白把史密斯當祖宗一樣供著,習慣了權力的人,誰會沒事搞個小祖宗出來供奉,若是沒好處的話,早就把史密斯給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當大爺一樣養著史密斯,最終目的是要史密斯為整個血族獻身。說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學研究,今天抽點血,明天抽點骨髓,沒事掃描掃描,需要的時候還切點肉下來。
那幫血族頭頭們都想解開史密斯在陽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這個謎團,讓血族都能在陽光下行走,那對整個血族來說,意義簡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痴,那種非人的生活簡直像噩夢一樣糟糕,終於有一天,他趁機逃了出來,再也不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