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想要一個孩子。
婚後搬到溫哥華住,開始時非常亂,上屋搬下屋已經夠忙的,別說從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擠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夠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歡花園洋房,我情願選大廈,他贊成租,我習慣買。
爭論半晌,一人贏一半。租了大廈的公寓,三間大房,兩個客廳,玻璃露臺。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聽傳說,以為外國房子爛賤。
等租到房子,安頓下來,已經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噥:「這麼貴的租,不如買下來。」
他說:「太太,那筆款子的利息足夠交租,擔心什麼,把大筆錢壓死在一項投資上,不划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頂強,來到異鄉為異客,漸漸為大成佔了上風。
我並沒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內,非得從頭開始,打底層做起。
離開中環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經頗鉅,也明知無法再屈就,所以乾脆轉變習慣做主婦。
大成並沒擔心我的適應能力,我會在墨爾本渡過四年大學生涯,該處更悶更苦燥。
做事的時候老是盼望有個大假期,真的休息下來,一年什麼都足夠,不由得嚮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來。
以前中環也有人認識我,時髦的職業女性,愛說笑,獨立,肯吃苦。
現在往超級市場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婦沒什麼分別,不知道為什麼,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個勁。
現在我套著大成的毛衣便可以過一天。說是另有一番風味,但到底有點滑稽。
大成說我像大學生。自然,學生都是隨和的,不修邊幅的。
我沒有再進學校,我並不好學,而且也受夠了。
亦沒有視日煮三餐為人生大事,在家我們吃得很簡單,要不往外跑,吃龍蝦去。
日常時間平均用在閱讀、家務、躲懶上頭。
真的,或許應該生一個孩子了。孩子長得一兩歲,便會得蹣跚的走過來,伏在母親的膝蓋上,溫馨地表示親愛。
不過也有現實苦惱的一面,僱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餵奶極其可怕,白天一一難移。
故此想管想,下決心還待將來。
時間過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買了畫具回來,開始寫生,有時在史丹利公園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稅金高達收入三分一,在外國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樣,身邊有些私蓄較為安全。
再說,我們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價,誰說不然。
身邊沒有餘錢自然也捱得過去,但已經用慣最好的潤面霜、剪最時髦的髮型,一時節縮不來。再說,為什麼一個女人看上去瀟灑時髦,另一個村氣土氣,倒與文憑無關,完全是,穿什麼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沒有問我靠什麼。因為他對我的過去不感興趣。
但是他也該知道,即使年薪六十萬港元的女性,到頭來也不會有什麼剩下,因為那種排場那種架勢都非錢莫辦。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紅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於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遙自在,那是因為曾經有人對我慷慨饋贈的緣故。
過去,我做過一個男人的情婦。
他與我共同生活兩年,分手之時,給我一筆款子。
不然你以為從良那麼容易?身邊有個錢,只要看到喜歡的男人,就可以一頭撞過去,否則擔心衣食住行,一躊躇就蹉跎。
說得難聽,也確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