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的姑娘。
不知為什麼,我心中有些發澀。妮妮怎麼會喜歡這樣的歌呢?
歌聲完了,有一陣嘈嘈的雜音,大概是從哪兒翻錄來的。
妮妮問:喜歡這些歌嗎?
我點點頭。
妮妮突然悟到什麼:你的家鄉是不是這樣?
我又點點頭:有點像。
那你喜歡這座城市嗎?
我想放把火燒掉它。
妮妮先是有些吃驚地看著我,隨後,一定是理解了。她過了好一會兒,問:那你為什麼到這裡?
我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什麼。雪白的荒野在眼前展開。一溜腳印迤迤邐邐伸向遠方。一隻灰狼在茫茫雪地中孤寂地跑著。
我不知不覺哼起了歌,就是剛才聽到的那些歌子。最後一句是:我的故鄉,荒荒涼涼,荒荒涼涼,沒有我想念的姑娘……
大概是哼完了。
妮妮看著我,我也抬起眼看著她。
她問:你會唱這個歌?
我說:我第一次聽這個歌。
陌生的小城(7)
那你就都會了?
我喜歡唱的歌,只要聽一遍,就都會唱了。
妮妮端詳著我:是嗎?那你是有音樂天才的。
這個晚上,我從妮妮家出來,獨自走在小城的街道上,第一次發現頭頂有星空。
星星們畫著各種奇譎的迷宮。
第 三 章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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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才知道妮妮不是平平常常對待我。我也是現在才真正瞭解,她幫我調入這威嚴的高樓,是她確確實實想和我在一起。
她很聰明,會和各種人周旋。然而,她從沒有像對我這樣對待過任何一個人。
她只和我說心裡話。她說:這個城市中,人人都伸著利爪,你要機靈,才不會被他們抓傷。
有一天,她抱著一堆歌本、音樂磁帶,還有一把吉他,來到我在機關樓裡住的小屋,說:我們來共同塑造一個音樂天才。
我窘促了。我說,我只會哼歌。只會唱我喜歡的歌。
她站在那兒,還是那樣雙手相握在身前,還是那樣有彈性地踮了踮腳,很認真地說:對,你只需要唱你喜歡唱的歌,你可以永遠不唱你不喜歡的歌。
我無措了,不知道妮妮要幹什麼。
妮妮說:你學會吉他。你好好唱歌。然後,你可以登臺去唱。你可以當個歌星。
我不要當歌星。我不要登臺。我恨所有登臺的人。我說。
妮妮打量著我,過了半晌,說:你不是要放把火燒掉這城市嗎?你唱歌吧。
我不吭氣了。我不知道這都是怎麼回事。
妮妮笑了:你別那麼緊張。我並不一定非要讓你當歌星。我只是喜歡聽你的歌聲。
我有些傻兮兮地笑了。我知道,這沒什麼好爭的。願意唱歌就唱,唱給自己聽,唱給妮妮聽,還不行嗎?
我也許是有天才,吉他一學就會彈。
星期天,我和妮妮又來到小城郊外的黃土斷崖處。
已是肅殺的深秋了。殘陽蒼蒼白白。風橫著過來,稀稀寥寥的幾枝蘆花,描繪著風的圖畫。
唱個歌吧。妮妮把吉他遞給我。
我很窘然。
我從來沒有正正經經地應邀唱過歌。
妮妮看出我的難受勁了,她說:你彈吉他,我來唱歌。
我應了,吉他咚咚地響了,她在一塊石頭上坐下,手撐著下巴,沉沉思思地唱起一支憂鬱的歌。
蘆花在悽悽涼涼地飄飛。黃土坡在寂寂寞寞地起伏。遠處,一頭黃牛在落日的映照下頂著犄角一步步走著。天空中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