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 屠殺! (第1/3頁)

房俊從來都不是什麼君子,“以德報怨”那一套更是嗤之以鼻。你拳頭打過來,難道還不許我刀子捅回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房俊的風格。尤其是在這樣一個人治遠大於法治的社會,溫良恭謙只是招搖撞騙的幌子,真正的名仕講究的都是“快意恩仇”,敢惹我,立馬懟回去……

相比于山越亂民,房俊對江南士族更是憎恨!

大唐一統,已然是不可逆之形勢,這些江南士族卻依舊為了一己私利不惜將整個江南都拖進動盪之中,妄圖螳臂當車!

最最關鍵的是,居然想要老子的命?

是可忍,孰不可忍!

既然你想要老子的命,那就別怪老子先咬下你們一塊血肉!

對於江南士族這些稱毫一方的家族來說,什麼清流名望都是虛的,以至挾制鄉民、壯大家業的根本,就是手中的世代豢養的死士戰兵!

在人治大於法治的社會,法律並不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公平,獲得公平、或者說維繫公平的手段,就只能是赤裸裸的實力!實力如何體現?就是這些死士戰兵!

整個大唐,除去關中乃是京畿之地,行事需要遵循法度之外,整個天下維繫運轉的不是法律法度,而是約定俗成的普世法則!何謂約定俗成的普世法則?

在上承兩晉南北朝的隋唐兩代來說,所謂的普世法則,就是世家為尊!

為何世家能夠暫居絕大部分的社會資源?

因為他們的力量!

而力量的最直接表現,就是世家豢養的死士戰兵!

為何關中世家在被房俊“敲詐”出家中的家將部曲之後那般心疼?就是因為這些家將部曲乃是家族世代經營多積累下來的武裝力量,失去這樣的武裝力量,整個家族的影響力都會下降一大截兒!

也就是在關中一代多多少少還有一些律法維繫,無論是誰在做什麼之前首先要考慮國法,要在皇帝面前維持一個公平的表象——遵紀守法!是以,死士戰兵的價值相應就要低一些,畢竟誰也不能輕易出動這些武裝力量。

但是在江南這樣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律法基本相當於一紙空文。有了糾紛首先想到的不是律法,而是約定俗成的民間規則。既然是民間規則,就難免會出現“拳頭大的說話好使”這樣的弊端,那麼這時候就需要展示肌肉……

眼前這些各大家族的死士戰兵,就是他們的精華,說是家族的支柱都不過分。若是沒有強悍的武力保證,在這樣一個以民間規則維繫的江南,即便是最頂級的簪纓世家,也不是沒有被鄉里豪強一怒而滅族的可能!

既然想要我的命,我就先讓你們痛徹心脾,然後再慢慢算總賬!

房俊大手一揮,所有的具裝鐵騎都放棄了眼前的山越人,任由他們哭爹喊娘狼奔豕突,稍稍集合陣型,朝著手持弓弩的死士戰兵直衝過去!

各大家族的死士戰兵素質自然非是山越亂民可比,即便是撤退也保持著完整的陣型,但是如此一來反倒成了弊端。到處都是慌亂的山越亂民慌不擇路四散奔逃,戰兵們保持陣型就大大延誤了撤退的速度。在漫山遍野奔逃的山越人當中,這樣一直陣型完整卻速度緩慢的部隊就像是羊群裡的豬玀一樣顯眼!

鐵蹄如雷,鋼甲奔流,具裝鐵騎以房俊為先鋒的尖錐陣型狠狠的裝進死士戰兵整齊的佇列,好似一枚巨大的楔子,狠狠的釘進去!

狂奔的鐵騎攜帶者巨大的衝擊力,被撞上的戰兵猶如破敗的麻袋一樣拋飛出去!面對這樣一群既無重甲防護,亦無重兵器反擊的弓弩手,具裝鐵騎就像是收割人命的死神鐮刀,所至之處鮮血噴湧殘肢遍地,完全就是一場赤裸裸的屠殺!

殺!殺!殺!

每一個騎兵都知道這些戰兵的來歷,身為大唐子民卻與山越亂民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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