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准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於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回,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臺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準可慨嘆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裡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儲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開啟第一頁。
映著眼簾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籲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著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