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孃親要改嫁 (第1/2頁)

大週三十一年。

永安府焦縣常家村。

暮色中,梅娘看著後院里正趕雞入圈的兒子,心裡愁腸百結,她不知道如何跟兒子開口,但這件事已經不容她再拖了。

她今年二十五,兒子常順已經七歲半了,六年前相公去府城院試,途中遭遇滑坡沒了人,一同去的同窗沒了好幾個,別人都找著了,只他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花光了家裡的銀子請人找,給出的結果是,肯定落到一邊的深崖下,好幾日了,屍骨肯定是沒了的。

緊接著,本就體弱的公公病沒了,婆婆傷心太過,纏綿病榻兩年,外面借了一屁股債,人還是沒留住。

這兩年,債主們紛紛上門討要,該賣的都已經賣了,她實在撐不下去了。

三日前,孃家大嫂來說,孃家不遠的萬家村裡有個人來提親,人很不錯,服了七年兵役回來,父母都走了,兄嫂分了家,如今光身一個人,是個很好的結親物件,特別是對方願意接受孩子一起過門。

孃家大嫂勸她,這樣合適的人可不多,過了這個村可就沒了那個店,上無老人管,下無繼子女養,這樣的人家才不會為難孩子。

她動心了。

不是想嫁人,而是大嫂說,對方願意給一筆聘金,如果賣了田地,還了債多出的銀子還可以給兒子上私學。

她兒子那麼聰明,已經到了開蒙的年紀了,哪怕是用這些銀讀上兩三年,將來也能去鎮上當個小帳房,比地裡刨食強,何況他親爹本就是一個讀書人。

不要孩子的人家,她也不會去,七歲的孩子留下能活嗎?就是給族親照顧,人家得了田地,未必會好好照顧你的孩子,所以娘倆死也要死在一起。

這個兒子人小鬼大,自兩三歲起就很有主見,根本不像別的孩子那樣在村裡到處玩耍,小小年紀就幫她抬水做家務,沒事還會挖蚯蚓養雞。

還別說,孩子養了十個雞,每個月賣雞蛋的錢基本可以維持娘倆日常的開支,但這些也不夠啊,她不是有本事的女子,不敢一個人去集上做生意,也不知道做什麼可以賺錢。

唯一不錯的就是廚藝,可這有什麼用,一個人沒法子撐攤子,也沒有本錢開鋪子,繡活一般,一個月賣不了幾個錢,外債欠了十六兩五,這點錢夠幹什麼?

孃家本就窮,這些年已經拖累他們不少,她實在不忍心再拖累他們,面對著要債的族人,她只能低著頭,一遍一遍地小聲道,會盡快還的。

可怎麼還?孃兒倆除了基本的生活費用,一年也存不下二兩,稍微有個頭疼腦熱的,更是不剩下什麼,這麼多銀子要還到何時?

等孩子長大,起碼還要十年,這十年怎麼過?債如何還?債主可等不及了。

家裡只有幾間房,一畝田一畝地,再就是一堆破破爛爛的衣服被子。

“大順,你過來,娘有話跟你說。”

常順看著孃親目光有些躲閃,欲語還休,“娘,你可是有了為難的事?”

梅娘點點頭,可話到嘴邊卻說出口,難道要她跟兒子說,娘想嫁人了,帶著你一起改嫁。

這話她說不出口,村裡的寡婦不是她一個,有兒子的基本不會改嫁,就守著兒子過日子,因為改嫁的人,一般都帶不走孩子,真的帶走了,一個拖油瓶也難有好日子過。

“沒什麼,快過來洗手吃飯。”

小婦人急匆匆去了後廚,家中再難,一日都是三餐,如今正是陽春三月,野菜都出來了,今日的晚餐就是野菜粥。

桌上就一碗鹹菜,幾塊蒸臘肉,就著這些菜,常順乖乖地喝著粥,孃親的手藝很好,簡簡單單的飯食,進嘴裡也不難吃。

梅娘看著一小口一小口進食的兒子,那種文皺皺的模樣像極了他爹,他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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