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頗能言之成理嘛。
提要而言之,則是古某認為各種政體制度本身,如帝制也,共和也,固無絕對優劣之可言。其所異者端在其採用之各族群國家是否能適用之也。即以共和政體( republicanis )來說吧,百餘年來之大國,行之最有效者。實只美法二國而已。美國立國之初,其志只在獨立,本無一定實行共和政體之初衷也。只以移民海外,僑民之間獨缺有統治歷史與訓練之皇族。加以開國諸賢均頗有老英倫議會政治之素養,更以開國元勛之華盛頓未嘗生子縱接受黃袍加身,登基為北美王國之喬治一世,亦無美王喬治二世可傳。故堅守共和政體為立國之本者,偶然固大於必然也。加以北美地廣人稀,生活條件優厚,教育發達,民智大開,人民視參政為義務,以故共和政體竟能一成不變,浸為民主大國,適者生存故也。非共和之優於君主也。
再看法國:法國革命(一七八九)直承美國革命(一七七六──一七八四)之餘波,原亦醉心於自由民主,然法國無議會政治之傳統,人民對共和政體殊難&l;適應&r;,亦可說共和政體不適合法國國情也。以故時不旋踵,革命將領之拿破崙遂加冕稱帝矣。其後帝制獨裁更翻擾攘,至一八四八年革命再起,建立第二共和,旋因人民自治能力不足,原革命將領、老拿破崙之侄,竟背叛共和,恢復帝制。直至一八七○年之普法戰爭,首都巴黎陷敵,帝國崩潰,法人乃建立第三共和以迄於今。固知法國人民在共和學步中,三起三落,實未能一蹴而幾也。
其後拉丁美洲之西葡兩國殖民地,由於擺脫兩國之統治而次第獨立,因受美法共和政體之影響,乃相率建立墨西哥、阿根廷、秘魯、巴西諸共和國。然南美諸國缺乏美法兩國的文化教育,和社會經濟等共和政體所必需的條件,因此畫虎不成,共和政體竟相率變成寡頭獨裁政權。然各獨裁政權,如有深具統治能力之強人統治,有時雖亦可相安數年至數十年之久,然若斯強人一旦老邁或死亡,因無固定繼承人,則往往群雄並起,爭奪政權,就弄得全國大亂,民無噍類矣。古氏且特別舉出墨西哥的獨裁者爹亞氏( porfirio diza )為例。爹總統統治墨西哥逾三十年(一八七六─一九一○)。最初亦能相安無事。然在爹氏日益老邁昏聵之時,由於沒個法定繼承人,而弄得群雄並起,一國之內總統五人,墨西哥就不成個國家了。所以古老說,一個國家如果搞共和政體畫虎不成,與其落得個個人獨裁的寡頭政權,倒不如乾脆實行帝王專政之為愈也。因為搞帝王專政,它還有個老香火、老法統可依法行事。老王晏駕,自有小王按老法統,和平接班;不像個人專制的寡頭政權,一旦老寡頭死了,眾多小寡頭,必需大打出手才能接班也。【筆者按:不信試看二戰前後的極權國家的表現:列寧死後的史達林和托洛斯基:孫中山死後的汪、蔣;史達林死後的馬林可夫、貝利亞,和赫魯雪夫;毛澤東生前死後的劉少奇、林彪、四人幫和凡是派;鄧小平生前死後的胡耀邦、趙紫陽和江澤民……】所以古老頭說與其畫虎不成搞假共和,倒不如乾脆開倒車,搞真帝制。因為承繼式的寡頭政治( hereditary autocracy 帝王專制),實遠比非承繼式的寡頭政治( non─hereditary autocracy 個人獨裁製)要高明多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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