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馬家都這樣,就更別提其他兩家人了,他們的日子現在過的可是相當的悽慘。看到別人在那裡吃香的喝辣的,他們兩家也只能儘量不去想這些。
可黃小娟卻一個人偷偷的來到了衛家。這一次出去的人,每個人都差不多分到了三四十斤肉。其中衛華家的肉最多,誰讓衛華出力最多。
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孩,黃小娟都想去衛華家試試。
“華子,大過年的打擾你們夫妻倆了。我這次來主要是想和你們換點肉或者骨頭之類的。你們前天弄了那麼多的肉,能不能換一些肉或者骨頭給我?”
“前幾年我的孩子吃了不少的苦,我想給他補補。可票據根本就不夠花,所以我想用別的東西和你換。”
聽到黃小娟的話,衛華倒也沒有拒絕。只要她不是特意過來佔便宜,衛華還是挺大方的。
不止對黃小娟這樣,對四合院的鄰居其實都差不多。只要不是特意佔自己的便宜,衛華能幫的地方都會盡量幫忙,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畢竟大家只是普通鄰居,那些想對自己動手的人,都遭到了報應。
“你想要多少肉和骨頭?”
“可以的話就多要一點,如果不方便的話就少拿一點,反正你們家先緊著自己來。”
聽到黃小娟的話,衛華直接拿出了三四斤肉。然後拿了一杆秤,稱了稱就將肉交給了黃小娟。
“總共三斤六兩,你就按照它的價值給我錢或者其他值錢的東西吧!”
黃小娟明顯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掏出3塊5毛錢後,又拿出了大概一兩毛錢的票據。
這樣別人就算想要舉報,也可以說是以物易物。只是自己說要換的東西價值過高,不得不用部分錢補齊就可以了。
看到黃小娟準備提著肉準備回去,衛華順手又將另一隻手裡的骨頭遞了過去。
“這裡還有一兩斤骨頭,都是豬頭和其他上面的骨頭並沒有多少肉,不嫌棄就拿回去給孩子熬湯吧!”
聽到衛華的話,黃小娟立刻就將骨頭接了過去。開玩笑,這個時代的人怎麼會嫌棄豬骨頭?就算沒什麼肉也可以用來熬湯。
說了幾句謝謝之後,黃小娟就提著肉和骨頭回到了自己家。
沒多久,中院馬家也飄出了肉味。這讓前院的閻家和劉家立刻就有些不淡定了。
閻家和劉家的人不是沒想過去舉報衛華。可也知道就算去舉報也沒什麼用處。只要衛華不將肉拖去街上賣,就不會有多大的事。更何況黃小娟還拿別的東西去換了,這件事說破天也只能算是以物易物。
平日裡裡大家就是用這種方法過日子的,只要有人敢去舉報,那幾乎會成為所有人的公敵。
這種事一旦查起來,大家的日子都不用過了。因為有的時候他們也會,將一些不要的東西換成自己想要的東西。
看到馬家都開始吃肉了,後院的劉家立刻開始行動。在其他人那裡或許弄不到肉,可這次劉光天兄弟倆都參與到了其中,他們倆分的肉絕對是最多的。
不管怎麼說,他們兄弟倆都分了兩份肉。而且他們兩個還沒有多大的負擔,那些肉根本吃不完。
顧春燕立刻就帶上幾塊錢跑出了四合院。一來到劉家兄弟住的院子裡,顧春燕就打起了嘴炮,可不管顧春燕說什麼,劉家兄弟都不曾理會。
顧春燕也只能掏錢向他們換一些肉,看在錢的面子上,劉家兄弟倒沒拒絕。反正50多斤肉,他們三個也吃不完。
割了四五斤肉給顧春燕之後,就繼續開始做年夜飯。雖然這些肉花了錢,可能吃肉畢竟是好事。為了能吃頓好的,顧春燕立刻就將肉提了回來。
一提回來就走進了廚房。這些日子顧春燕的生活也過得並不怎麼好。如今有四五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