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曉雪的家鄉在一座小縣城,房價不高。
畢先生說,只要一年,她就可以給弟弟買一套婚房。
弟弟跟她憶往昔那些所受的委屈,父母跟她哭訴養育兩個孩子的不易,並明裡暗裡說換做別人家,她一個女孩子根本不會得到那麼多偏愛。
她感激父母,長大後也開始心疼弟弟。
於是她妥協了,她選擇為了家人,辭掉在工廠的穩定工作,跟著畢先生走。
可她沒想到,所謂一年能賺一套房的高薪工作,竟然是……
“你說她們可以拒絕,但她們從上島開始,你就沒打算讓她們離開。”
林歲繼續說:“為了防止她們逃跑,你修了高高的圍牆,還費盡心思地在前院佈下一個迷宮。”
“連地下室入口都設得極其隱蔽,就是怕萬一真的有人跑了,會暴露你在地下室的所作所為。”
“因為你也知道,不管你包裝得多麼完美,代孕,始終是犯法的。”
丁曉雪捂嘴痛哭。
是的,代孕。
那時的她還對愛情保留著一絲幻想,實在無法接受自己戀愛都沒談過,就要做孕媽媽。
因此聽說是代孕後,她當場就拒絕了。
然而畢先生沒有依言放她離開,只讓她再好好考慮,就把她關在房裡,讓一個又一個代孕成功的女人,輪流來說服她。
她再一次妥協,簽下了同意代孕的合同。
可是代孕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容易,為了保證能夠成功受孕,她需要不停地打針吃藥。
那藥讓她每天都吃不下飯,睡不好覺。
好不容易懷上,又因為性別不對,被強行人工流產。
到這時候,她明顯感覺到她的身體熬不住了,她想放棄,畢先生卻拿出合同,要她賠付違約金。
她沒辦法,她只能咬牙繼續。
終於,她成功生下一個健康的小孩,生產時幾乎要了她半條命。
但她是高興的,她以為她可以解脫了。
畢先生卻又拿出合同,說上面清清楚楚寫著,她必須要生完三個孩子,才能離開這座島。
她後知後覺地意識到,這就是一個騙局,徹頭徹尾的騙局。
可惜為時已晚,她也不敢鬧。
畢先生給她看了一段錄影。
那是一個女人昏迷著被沉進海里的畫面。
她認識。
這個女人曾大著肚子來勸過她。
後來還主動找她聊天,說生完這一個就洗手不幹了。
離開地下室的那天,她親眼看著她笑容滿面地從畢先生手裡接過裝滿報酬的銀行卡,然後衝她們揮手說再見。
她們都以為,她真的走了。
她們也都以為,她們也隨時可以。
事實卻是,那個女人死了。
那一刻,她不寒而慄。
從那以後,她只能乖乖扮演一個心甘情願的代孕女人。
畢先生也的確沒有虧待過她們,好吃好喝地伺候不說,她們也不會一直待在地下室,每隔一天就能去別墅的地面上活動,曬曬太陽。
儘管他只是為了保證她們每一胎都生下健康的小孩。
習慣真是個可怕的東西,漸漸的,她居然接受了這樣的生活。
直到,王美蘭來的那一天。
王美蘭問她:“為什麼要做代孕媽媽,你知不知道這是犯法的?”
“我用的是我自己的肚子,犯的哪門子法?”
她記得當時的她這麼回答:“反正結婚了也是要生小孩的,現在還能賺錢,為什麼不呢?”
“而且在這裡,我什麼都不用做,就有吃有喝有玩,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