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辦法,是披上一層‘法治’的外衣,但同時規避掉法治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改為‘從新兼從輕’賞,可以溯及既往,而罰,不可以溯及既往。
我相信,普通的股民和社會輿論,對於法治的核心理念不會了解得這麼深刻的。那些喜歡鑽空子貪小便宜的僱員,其實也沒幾個真正懂法治化管理公司的真髓。這樣的掩護,已經足夠用了。”
“賞溯及既往,罰不溯及既往?能說具體一點麼?”馬風和蔡重信異口同聲地問了這個問題。
事實上與會的其他聽證高管,也對這種說法很感興趣。
因為馮見雄提供的,是一種顯然超出06年網際網路公司架構的新穎管理理念是一種多年後巨頭們被不斷變化創新的商業模式折磨到不要不要的之後,用血淚總結出來的。
擱15年後,這些都沒啥新鮮的,但放在2006年,卻足夠讓人開眼。
“很簡單比如,我用陳天喬的盛達公司舉例好了。假如今天盛達要整改他們的站,不光賣訂閱,還賣ip。然後在運營人員的精心運作下,某些作品的盜ban點選量非常高,百度搜尋熱度指數非常高,形成了一定的ip價值。
而在公司此前訂立的kpi考核獎懲中,並沒有對一本作品的百度熱搜指數進行評價,也就是說不會因為這個指標做得好而給相應的運營、編記人員加獎金。
這時候,老闆可以動用特權,法外開恩給這種‘百度熱搜指數高’的作品負責人嘉獎。同時,還可以對公司內部公開聽證,讓其他在此時間線之前為公司的整體利益做了好事、同樣為公司運營出了幾本‘百度熱搜指數’很高的作品的運營人員,也按照同一標準嘉獎。
一言以蔽之,就是哪怕kpi沒要求,但老闆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權,可以裁量某種‘公司沒讓你做,但是你為了公司好,主動去做了’的行為,被法外嘉獎,並且追溯……”
“那這個和補充型kpi考核有什麼區別?這不就是個年中根據實際情況追加kpi麼?”魏哲粗暴地打斷了馮見雄,“我當是什麼高招,原來不過是‘與時俱進修改kpi’。”
馮見雄毫不氣餒地微笑著回答:“不,魏總,我說的和你說的不是一回事我說了,賞,只能向前追溯,但是對將來沒有效力。而法,和kpi制度,是向後有效力的,法律管的是法律被立出來之後的事情,而我這個不是。
在我的方案裡,今天老闆總結出一條對公司有益的模式,並且追溯賞賜之後,後來再模仿這些行為的人,是沒得賞的所以,只要員工知道‘百度熱搜指數高了有錢拿’這個資訊之後,他們再去做,就沒錢拿了,這樣,他們才不會去百度上花錢刷單、資料造假。
我們要做的,就是披著法的外衣,但是讓員工知道‘別想去猜透法,只要安安心心做好事,老闆都看在眼裡的’。只有這樣,長此以往才能在不斷變化的商業模式和技術模式下,挑選出真心和公司企業文化、三觀相合的核心員工……”
馮見雄洋洋灑灑地總結了許久,其實核心就是兩句話:賞追前,罰毖後。
“這……這算什麼操作?”魏哲反思良久,竟然聽得有些理解不能。
馮見雄的思路,還真是難以追其蹤跡。
“善用法者,不輕言法。這才是真正懂行的法學家的思路。平時鑽空子鑽多了,才知道法律和制度化管理,在多少多變的領域,都是一紙空文。
是應該多聽小馮給大家開拓一下思路,不然老是聽鼓吹法制的法務顧問談制度建設,只怕就帶到溝裡去了。”
馬風一邊聽,一邊腦中便在琢磨著這個念頭。要不是馮見雄如今還剛剛大二,連證都沒有,馬風肯定會認真考慮把馮見雄的事務所納為阿狸巴巴的固定法律顧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