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威爾伯的肩上。英俊小夥子走了過來,給他戴上了手銬。
&ldo;這位是偵探埃維&iddot;克漢,&rdo;丹尼爾說道,接著他轉向那個東方人,&ldo;這位是偵探約瑟&iddot;李先生。他們將把你送回耶路撤冷,你將因為阻礙刑事偵查和有意隱瞞證據而在警察局備案。&rdo;
一股熱血湧了上來,威爾伯想大聲和他爭辯,但他張大了口,卻沒有吐出一個字。
丹尼爾彈了彈褲子上的灰塵。
&ldo;再見,馬克,如果你有什麼話想對我講,我將很樂意傾聽。&rdo;
小轎車捲起塵土,飛馳而去。丹尼爾轉向施姆茨:&ldo;你有什麼想法?&rdo;&ldo;我從他的眼神中惟一覺察到的就是:他酒精中毒。你應該看見了他房子裡的酒瓶。在整個審問過程中他都顯得很緊張,不是嗎?丹尼。在他的房子裡或是辦公室裡,我們沒有找到任何證據表明他和這兩起兇殺案有關聯,況且他又聲稱當時在希臘,這一點足以證明他和殺害菲特瑪的兇手之間沒有什麼瓜葛。本&iddot;戴維就那封信告訴了你些什麼?&rdo;&ldo;那些引自《聖經》的話完全是為了迷惑人。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無論是誰寫的,他肯定不是一個真正的《聖經》學者‐‐引自《利末記》的那些話,雜亂無章、完全脫離了背景和上下文。這些都足以讓人生疑‐‐某個人好像在竭力迷惑我們。&rdo;
&ldo;某些人想嫁禍於猶太人,&rdo;施姆茨說道,&ldo;尤其是威爾伯之流的人。&rdo;他往塵土裡吐了口痰,&ldo;本&iddot;戴維透露過那封信封皮上地址的筆跡情況沒有?&rdo;&ldo;地址寫得很慢,也很謹慎,似乎有意掩蓋自己本來的筆跡。
但儘管如此,仍可以看出寫信人經常用英語寫東西。沒有用希伯來譜寫地址,而是用英語,這與我們原來的假設相符:兇手是個外國人。但是,那些引自《聖經》的話又是用希伯來語寫的,這讓我們很困惑。看來真實情況比我們想像的要複雜。&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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