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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林黛玉夜奔寧國府 (第1/2頁)

夜深,子時,無月。

今日的深夜天空黑雲籠罩,伸手不見五指,眾人卻開始趁著夜色行動起來。

紫鵑提著燈籠,小心地走在前面給林黛玉和賈探春照亮前路。

此事不宜讓太多的人知曉,所以,榮國府內真正參與此事的人也就只有紫鵑和林黛玉、賈探春三人罷了。

這也是為了避免被人撞見,不太好說清楚。

林黛玉和賈探春乃是姑娘主子的身份,即便是賈母老太太和王夫人等人知道此事怪罪下來,也看在賈芸的面子上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僅當無事發生。

而紫鵑若是被發現了,那就更簡單了!

實在怪罪下來,推脫不得,讓紫鵑離開榮國府去芸府內避難就是了。

這就是林黛玉和賈探春想過的最為壞了事兒的結果。

反正紫鵑是林黛玉的貼身丫鬟,遲早是要去芸府當陪嫁丫鬟的。

就如同王熙鳳帶著平兒離開王家,來到這榮國府內一般。

在古代社會當中,一般姑娘們身旁都會有一個從小陪伴到大的貼身丫鬟,而這類貼身丫鬟多數都是要陪嫁跟隨主子過去伺候夫君家的主子,也是多數都要給人做妾的。至於那些王公貴子身旁的貼身丫鬟,則是如香菱那般,在晚上睡覺地時候需要給公子王孫們暖床,還要負責教導這些人弱冠之年都要學習和懂得的風月之事兒。

前世讀紅樓時,第六回就有“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劉姥姥一進榮國府。”

此事林黛玉不也是不知道嘛!?

對於權貴人家的姑娘、夫人、太太們來說,這件事情乃是權貴人家通行預設的潛規則了。

畢竟,貼身丫鬟是各自主子的心腹,不知道曉得主子多少的秘密,豈能輕易將其私放出去呢?到底還是要一起陪伴才有長久的。

在常人看來,薛寶釵和秦可卿讓香菱提前將身子許了賈芸,甚是荒唐,此事也應該需要去跟林黛玉說說。

但是,實際上來看,這件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去說,到底也只是一件習空見慣的事情,在權貴家庭如同吃飯喝水一樣的規矩,如何還需要人去說呢?

先納妾再娶妻,或許在常人眼中看來荒唐可笑。

可世人怎知道那娶妻之前的王孫公子們何止要了多少丫鬟和姑娘的身子,又沒有給她們一個好的未來呢?

夜讀紅樓時,襲人就曾將自己的身子交給了賈寶玉之後,賈寶玉卻不對襲人認真負責任,沒有給襲人一個妾的名分,僅僅只是抱著逃避責任的態度相處,主子到底還是主子,丫鬟到底還是丫鬟,這才真真是最為令人痛惜的事情!

甚至於最後賈寶玉還丟了襲人,再說襲人時,已是成了蔣玉菡的妻。

只看這一點兒賈寶玉就不是一個好東西。

至少賈芸待香菱還是極好的,甚至於未來等林黛玉過門之後還要給香菱一個名分,此事兩者拿來對比的話,真宛如天壤之別。

話轉寧國府的門檻處,賈蓉親自守候在門口,望著匆匆走過來的紫鵑,連忙問道:“林姑姑呢?”

“來了,還在後面呢!”

紫鵑見到沒有危險,也是忙回頭輕喊了一聲兒,說道:“這裡安全,快過來吧!”

話語說罷,就瞧見林黛玉和賈探春兩個宛如做賊一般地從榮國府的西角門兒處偷偷地跑了出來,望著距離只有一條巷子的寧國府大門匆忙提起裙子,輕偷跑了過去。

兩個人都是頭一次這般作為,也是臉色心跳加速,似乎是覺著真刺激。

林黛玉和賈探春兩個人還都是第一次如此瘋狂,彷彿重獲新生了一般。

跟平日裡面的規規矩矩不同,這種破壞規矩帶來的快樂,就如同肥宅遇到了快樂水,真的是遇到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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