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5頁)

說發展了。還好這型別的小說她較為擅長,幾年下來也累積了一點名聲,雖非大紅大紫,稿酬更是少得抱歉,但她還是很熱中於寫作,希望總有一天自己的作品能登上暢銷書排行榜……

等等,越想越遠了,她把自己的幻想拉回眼前。唉,就算她是羅曼史作者,也沒辦法硬拗吧?憑剛剛這傢伙和她之間所結下的怨氣,別說是要當“情人”了,就連做“路人”都難如登天。差一步就大打出手的他們,要是在小說中,肯定會順理成章地做“仇人”了。

這年頭,找情人似乎比遇見一名仇人要來得不容易呢!

走到哪兒,大家都會自動分派結黨。你是這一國的、我是那一國的,你是這一黨的、我是那一黨的,沒有是、非或對、錯,只剩黑白五顏六色。一個好好的團結國家走到這種地步,就會覺得人真是很可悲!

輕易就順從了媒體日夜播送、催眠式的選邊站制度,反正兩邊吵得越激烈,獲利的就是媒體的收視率會攀升。為了臭罵敵人,所以收看電視;為了監視自己支援的政治人物沒凸槌,所以收看電視;為了不斷地被那些政治新聞給洗腦成一匹匹盲目的政治動物,所以收看電視。

要是讓梓旻來說,那些成天被新聞綁著不放,罹患迷戀新聞臺症的人,真的不被逼得變成瘋子才怪。

大家若可以不要那麼熱愛電視,全都來看書,不是平和多了嗎?

這樣子,那些作秀立委沒了舞臺可以發揮,或許就會乖乖地回到國會殿堂,認真地質詢、認真地做事,眾人不必再忍受他們烏煙瘴氣式的對罵,讓大家都落得耳根子清靜。真要說什麼東西該被檢舉列為限制級的話,梓旻頭一個想檢舉的就是那些滿嘴髒話、喜歡在媒體前使用暴力,率先帶壞小孩子的立委咧!

驀地,梓旻想到一個個講髒話、使用暴力的立委被處罰,往後上電視都得戴上十八禁口罩的畫面,不由得莞爾笑出聲來。

“什麼事那麼好笑?”

黑暗彼端,響起男人的聲音,提醒了梓旻──旁邊不正有個可以讓她好好罵一罵的傢伙嗎?“你想聽,我就說,不過內容可能不會讓你太愉快,這樣你還想聽嗎?”

“……既然現在我也無處可去、無事可做,你想講什麼就講。我愉不愉快,並不會妨礙你的言論自由。”

黑暗中,姓趙的傢伙一聳肩。

好吧,這是你自找的喔!梓旻深深地吸了口氣──“你們這些人,還不給我清醒一點!『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你們的鬍子刮乾淨』!全臺灣最需要受分級辦法所管制的,不是漫畫、不是小說,也不是出版品或錄影帶,而是你們這些立委的腦袋!你們是全臺青少年、兒童的最大惡劣示範!”

原本梓旻是想罵“豬腦袋”,最後還是放棄。人家可是“大立委”,要是用毀謗名譽的罪名來控告她這個小女子,她可得吃不完兜著走了。不過,呵呵,搞不好應該是那些豬兄、豬妹們跳出來抗議,說牠們才是想站出來控訴被人“毀謗名譽”的那一方呢!

“什麼?”

“呵呵,你別想騙我重複一次。”揚起驕傲的小巧下顎,梓旻說:“剛剛我是攻之不備,我可不想被你們這種兇狠的立委捉到把柄。我是市井小民,豈敢發表大逆不道的言論呢!”

“……你那種心態,難道就很公平?我從頭到尾有說過你不許批評嗎?你方才所說的話,什麼分級辦法的,到底是哪裡跑出來的鬼東西?我會知道才有鬼!既然不想我問,就別說些莫名其妙的話。”

梓旻嘟起嘴。“嘴上說得好聽,誰知道私底下會怎麼對付我!”

沉默片刻,他壓低嗓音,怒火一觸即發。“我們萍水相逢在這種倒黴的地方,我連你姓啥叫什麼都不知道,要我怎麼『對付』你?況且,你也把自己看得太高了,我腦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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