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頁)

陰謀,謊言,或僅僅只是一個幻象。

我只相信時間。

儲存著一些無名或失蹤的作者的小說和詩集。紙張發黃。走到哪裡帶到哪裡。對一個作者來說,若他的讀者老去,這本書還收藏在他的書櫥裡,有一席之地,或他依舊會拿出來,再翻一遍。那麼這就是一本書最本質的價值。甚過一切蓋棺定論。

作品最終的評審權,只在讀者的手裡。

一個作者,在時間中消失,比被誤解地定論要好。

付出感情的書,就會被感情收藏。這就是一個寫作者生命的延續所在,是他最終的樸素無華的財富。

寫作,這將會是世間始終最為孤獨的一項工作。就像一個人站在黑暗的舞臺上,給自己設定的一束明亮光線。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觀眾看到。

再一日 記得

再八日 一次

他從紐約回來的時候,帶了這張CD給我。Joni Mitchell。說,這是他很喜歡的一個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個女子給自己畫的像。在酒吧裡,手指裡夾著香菸,對著一杯紅色的酒,穿著綠色大衣,一頭金髮。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價碼。彷彿是鄭重其事帶來的一件小小禮物。於是也就認真地收下。我們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裡見面。他穿著一件似乎剛從洗衣機裡掏出來的暗紫色T恤,皺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褲,黑色襪子和球鞋。剛剛把光頭剃乾淨。還沒有把時差倒過來,因此臉色發暗,顯得很疲倦。

在兩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說,打聽我的電話來尋找我。我們約在咖啡店裡,他對我說他籌劃中的一部電影。之後,在這兩年裡,我們大略只見過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帶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嬰兒一樣的短髮。戴著長長的銀耳環。看了一半,大家擠到門口來透氣抽菸。直剌剌地往石頭臺階上坐。被人潑了一點可樂在裙襬上面。他認識很多人,到處打招呼。跟在他身後,沒有人認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電話給我,讓我一道去798看一個攝影展。他說他沒有我的電話了,忘記其中一個數字,結果試了一整個晚上的電話,才撥通。他說,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這些話聽起來都有些戲劇化。我剛好穿著一雙高跟鞋在逛市場。走了一下午,覺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個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著大雪走過來。已經在拍他的電影,每天凌晨兩點開工。看起來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發。然後說想請我一起去看一個科幻片。但我決定回家。

一次,約在後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臺上與我聊天。我們照舊聊著聊著又靜下來。然後我起身說,我該走了。他似乎並不想與我道再見。但我覺得他根本都已經不再想說什麼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說什麼。

一次,我們在一條破爛衚衕裡的餐館吃泰國菜。他把大蝦一隻一隻夾到我的盤裡,說不吃這種蝦。透出玻璃窗能夠看到屋頂上的綠葉。我從來沒有在一個男人面前抽過那麼根菸。他總是能夠讓我不自在。卻又覺得這沉默的壓迫非常自然而然。

總之,見面都是回憶得清楚的次數。每次都是突如其來,臨時打來的電話。每次我也總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現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說話還是僅僅只是想找個人在他的身邊。那種即使在彼此之間沒有距離的時候,依舊不得交會的東西,也許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與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離。所以,我們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張CD收藏起來,從未打算拆開來聽。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法國女子。身份是國語,西班牙語,法語的翻譯,導遊以及一個兼職的戲劇演員。我沒有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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