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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還真是讓人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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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真是令人期待呢。”
鈴蘭看著手上厚厚一沓快遞單子,勾唇笑了笑。
兒子她怎麼能不管呢。
嘿嘿。
不過,她不上班,沒什麼錢啊。
所以只有借貸了。
不。
不能說是她借貸,這是共同債務的,而且是用於家庭支出的共同債務喲。
果然,兩年一到,趙明就再次起訴了,還提供了分居兩年,感情早已破裂的證據。
接到法院通知的時候,鈴蘭直接趕了回去。
對峙,還得是當面的好。
開庭當日她盛裝出席,一副賺了很多錢的樣子,讓趙明心中的期待又多了一層。
有錢好啊。
反正他沒錢,就要請求分割她的存款,這不是賺嘛。
穩賺不賠啊。
法官問雙方是否同意離婚。
“同意!”
“同意!”
法官點了點頭,已經分居兩年,顯然是都願意離婚了。
接下來就是關鍵的財產分割。
趙明首先宣告自己手裡沒有存款,沒有房子車子。
“房和車都是我爸媽買的,我工資一個月到手兩千多根本存不下來,所以也沒有積蓄,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分割的。”
說著他還看向鈴蘭。
“倒是她,這些年在外面打工,應該存了一些錢,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請求進行分割。”
法官都露出一言難盡的表情。
鈴蘭站了起來。
“存款沒有,但是我有負債四十萬,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倒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給他。”
臥槽,負債?
趙明直接都愣住了。
“不可能!你都隔三差五給孩子寄東西,怎麼可能負債呢?”
趙媽更是霍地站了起來。
“她撒謊,請求法院對她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
趙爸一雙眼睛死死盯著鈴蘭,心中有些不妙。
法官也看了過來。
鈴蘭似笑非笑,“不借貸,我哪有錢給孩子寄東西啊,你們又不是不知道外面消費多高,吃穿住行,樣樣都要花錢,我又不想委屈了孩子,只有借點貸款了。”
這叫一點貸款?
四十萬!
趙明整個人都麻了。
“你的貸款那是你自己的事,憑什麼要我兒子幫你分割!”趙媽氣的不輕。
“啊?”鈴蘭故作驚訝,“這可是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貸款,而且又不是我拿去賭博了,用於孩子開支,當然是共同債務啊,法官,你說是不是?”
她看向法官。
“你需要有證據,證明你這些貸款是用於家庭開支。”法官沉默了會兒,這麼說道。
趙家幾人都神色緊張地盯著鈴蘭。
鈴蘭一點不慌,從包裡就拿出一大堆證據,包括購買的單據,郵寄的單子等等。
“證據都在這,每一筆都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