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不得不解釋一下,本章有部分90章因為稽核問題而刪除的段落,我重新發在這裡了……不解釋一下,大家都在說我抄別人書。
【#終於有人把我當娃娃了#】
【當譚警官攔下一輛嚴重超載的電瓶車準備罰款時。
譚警官:“你覺得應該罰多少?”
超載女子:“至少一個人罰五十嘛。”
譚警官:“我看一下超載了多少,等我我數一下。”
隨後譚警官數了起來:“一二、三四、五六。”
“六個人,你超載了5個人。”
“只能坐一個嘛。”
超載女子愣了愣。
“沒得哦,一、二、三、四、五。”
“我們一哈五個人,只超載了四個嘛。”
譚警官:“你沒數清,不識數的啊?”
“一、二、三、四、五、六。”
“六個人嘛,對不對?”】
天幕前的不論皇帝還是平民,都跟著數了起來。
“一、二、三、四、五。”
“沒錯呀?”
“這位衙役不會也把自己數進去了吧?”
“肯定啊,多一個人多罰五十。”
“即便是五十文,也可以買幾斤白花花的大米了。”
【影片接著播放。
超載女子從女兒手裡一把抓過一個洋娃娃說道:“這個,你也要算錢啊?”
“你好黑心啊!”】
剛才說警官把自己數進去的人,一挑眉。
雖然推論是錯的,但結果是對的。
“嘿嘿,就知道這群官差,沒一個是好人。”
可天幕接著播放的後續,卻讓他驚呆了眼。
“這衙役為何如此……如此……如此和藹?”
“這一家人也不怕他?”
“真是奇哉怪哉。”
尋常人若是見了官差,恨不得躲著走。
這群人,無理都要給你鬧三分,有理把你吃幹抹淨。
就拿守城門的舉例,你不多少給點好處,他能讓你把一捆柴拆開,他一根一根的檢查,耗你時間。
什麼,你是乞丐,你沒錢?
“既然你無權無勢也沒錢,我踹你一腳,不過分吧?”
更不用說縣衙的殺威棒,平民去告狀,管你有理沒理,先打一頓再說。
怨不得旁人有事只找村正和族長,只要不涉及村長、族長及其家眷。
人家講一個理字。
不會不分青紅皂白打一頓。
誰對了,賞。
誰錯了,罰。
有時候,族規是大過國法的。
因為皇權不下鄉……甚至不下縣。
即便真來了官吏,當官是為了名留青史?
不排除這樣的人,但更多是撈錢、撈權。
否則辛辛苦苦十年寒窗為何?
族長、村長,抬頭不見低頭見,還要點臉。
官吏可真是吃人不吐骨頭,毫無禮義廉恥。
後世這官民和諧的狀態,還真是羨煞了眾多古人。
“若是上次遇見的是這位……我的腿也不會瘸了。”
旁人只覺噁心,你腿為啥瘸,心裡沒點數?
去人家村子偷雞,還偷的是縣衙當差衙役家的。
換做我,我打死你,都挑不出理了。
皇帝的視線更多是放在來往不息的車流。
大明,北平。
“四個輪子的鐵馬。”
明朝《武編》記載了一種百足火龍車,樣貌大致約像今天的坦克,四周封閉,裡面的人架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