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地上不住吐,他受不了,他實在受不了,他不明白這世上為何有這種酷刑存在!
周士相也想吐,但他卻沒有吐,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已經沒有要吐的**了。
但他的眼角掛著淚水,他在想曾經發生的同樣一幕。
陳公在天之靈,可曾看到晚輩我為你做的這一幕!
你看到了,我相信你看到了!
我為你報仇了,但這個仇還遠遠沒有報完!
蘇納終於將塔音布整個鋸開,隨著鋸子從塔音布的下身鋸出,他長長吐了一口後,然後整個人向後倒去,他累暈了,也近乎崩潰了。後頭那個滿州兵也是累趴在地,他已沒有任何恐懼,也不想嘔吐,只有一種輕鬆,一種如釋重負的輕鬆。
“拿開木板!”
周士相大聲喝令。
滿州兵將木板拿開那瞬間,塔音布的身子就分成兩邊各自向一邊倒去,腸子也被鋸斷成無數截,“哧溜哧溜”地從塔音布的身體竄出來,滑落在地。心肝脾肺腎亦是如此。
。。。。。。。。
(作者注:廣東方言,界為鋸,此即界人須用板典故。)(未完待續。)
第三百一十五章 以直報怨
鋸殺塔音布這一章節釋出後,評論區裡有很多讀者發表了不同意見,有拍手快稱,也有質疑不當如此虐殺敵人的。總體上,不贊成的居多,這讓我有些驚訝,故而特意就此事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想說一句:如果甲申以前還可以用溫和手段處置東北遼事,處理兩個民族之間的關係,那麼甲申以後漢民族與滿州民族就是你死我活的存在。
1644年起,滿州人在漢人居住的兩京十八省所幹的一切,都是極度殘暴,令人髮指的非人行為。我們應當牢記這段歷史,從史書中的字裡行間看到我們漢人的血和淚,而不是單純的那麼一句話。
這一切,不是寬恕二字可以抹去的。
好了,下面進入正題吧,為了能最佳闡述我想說的話,特列舉讀者留言一二,然後再說我的看法。
一、塔音布是韃子,也是太平軍的對手,並非殺害南明永曆東閣大學士陳子壯的兇手,他只是個戰士,是個為他的國家民族血戰到底的勇士,因此虐殺他不對。所謂冤有頭、債有主矣,誰鋸殺的陳子壯就應該找誰去。忠誠和勇氣都是人類可貴的品質,而對塔音布的虐殺,只能凸顯主角的殘暴和戾氣。漢家衣冠也不是韃子滅的,滅的正是漢家人。你看看現在已經經濟和軍事世界第二了,“漢家衣冠”還剩多少?
這位讀者的留言某些方面我是很贊同的,也注意到這位讀者朋友是本書的訂閱使用者。因此先感謝這位讀者的支援。但正如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對事物也可以有不同的見解,故而我也想說幾句。
確實。鋸殺陳子壯的並非塔音布,而是滿州人佟養甲,秀才鋸殺塔音布為陳子壯報仇似乎是找錯人了,他的鋸殺行為的確有殘暴和戾氣的一面。
然而,陳子壯就不是我漢人的英雄,就不是佟養甲的對手,不是一個為他國家和民族血戰到底的勇士?既然如此。佟養甲為何要殘忍的鋸殺他?
答案很顯然,在滿州人眼裡,敢於反抗的漢人都該死。死得越慘越好,他們只需要順從的漢人,他們不會在乎漢人的忠誠和勇氣,他們只在乎這個漢人願不願意當他們的奴隸。
鋸刑是滿清兩廣總督佟養甲發明的。這是一個編入漢軍旗。但實際上是滿人的清廷高官,滿州老姓佟佳氏。他死得比較早,李成棟反正後不久就將其連同千餘漢軍旗一起處死。他兄弟是佟養性。
既然滿清高官佟養甲可以殘忍鋸殺我南明大臣陳子壯,那麼身為南明臣子的秀才為何就不能以同樣手段鋸殺一個滿州參領呢?